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近日作出行政处罚。杭州显灏物流有限公司因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被罚款。内容摘要如下: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4月10日15时14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杭州显灏物流有限公司巡查时,发现杭州显灏物流有限公司有违法嫌疑,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其行为涉嫌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杭州显灏物流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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