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了《宁夏中小学生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类别清单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明确,全区中小学生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类别包括音乐类、书法美术类、舞蹈类、戏剧表演类4类。其中,音乐类包括声乐、器乐、作曲、音乐制作、乐理、视唱练耳、音乐启蒙等;书法美术类包括绘画、中国画、西画、书法、篆刻、拓印、手工技艺、摄影、雕塑、雕刻、工艺美术、美术鉴赏等;舞蹈类包括当代舞、现代舞、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爵士舞等;戏剧表演类包括戏曲、戏剧、曲艺、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朗诵与口才、演讲、杂技、魔术、表演、模特与礼仪、形体训练、编剧、编导等。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照《目录》,抓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监管工作。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根据新出现的培训类型,在自治区“双减”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基础上,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科教处丨来源
张 章丨编辑刘 枫丨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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