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工作,加强合作社会计核算,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号)进行了修订,于2022年1月正式发布《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广大农民合作社相关人员更好地学习和执行最新制度,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与高质量发展,我院将于2022年5月举办农民合作社最新财务会计制度解读专题培训班(第一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民合作社财务人员、负责农民合作社相关工作的经管干部(辅导员)等,共120人。
二、培训方式
培训班采取线上模式开展教学活动,学员通过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崇农云讲堂”平台参训。
三、培训内容
以“提升农民合作社财务规范化水平”为主题,专题培训班安排10次专题讲座的必修课,以及若干选修专题课。
(一)专题讲座
1. 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相关政策解读:解读《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与政策。
2. 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与高质量发展:分析研判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趋势和最新政策动态,为农民合作社实现高质量发展指导方向和路径。
3. 农民合作社财务与会计制度修订的背景与重大调整:讲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与会计制度修订的背景,对比分析新旧制度之间重大调整等。
4. 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讲解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在新旧衔接问题处理上的具体规定与要求。
5. 新制度背景下农民合作社会计核算要点:根据最新会计制度,讲解农民合作社会计核算及相关账务处理。
6. 农民合作社财务报表新旧变化要点与报表分析:讲解新制度中农民合作社财务报表的变化,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分析等。
7. 农民合作社所有者权益与盈余分配的账务处理与案例分析:基于新制度,结合案例分析讲解合作社所有者权益的确定与核算、合作社盈余的确认与分配等问题。
8. 农民合作社会计实操常见问题解析:梳理农民合作社在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中的常见问题,结合新制度给予实操指导。
9. 运用财务软件实现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通过财务软件实操指导合作社高效账务处理与规范财务管理。
10.农民合作社融资模式与资本运营管理:介绍合作社的融资模式以及融资对合作社财务方面的要求、合作社的资本管理等。
(二)研讨交流
围绕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问题与困惑,通过微信群交流或与授课教师在平台上直接沟通等方式开展研讨交流和互动答疑。
(三)选修专题
以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崇农云讲堂”为平台,为学员提供农民合作社发展相关专题选修课学习。
四、培训师资
培训班将聘请相关部委领导、高校学者、国企高管、行业专家等为培训班授课。
五、培训时间
2022年5月16—22日。每天19:00—21:30。
六、培训费用
1.专题班培训费为800元/人。以800元报名的学员,参加我院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心(家庭农场发展中心)2022年度举办的线下培训班可抵扣200元培训费(12月举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与发展研讨班除外)。
2. 2022年度“聚力强社”学员免收培训费。
3. 2021年度“兴农”会员培训费为600元/人。
七、报名及缴费方式
1. 请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需求组织人员参加,学员也可直接通过微信渠道报名。集中报名30人以上的,可单独组建班级群进行管理。
2. 报名请关注“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参照公众号链接说明填写报名信息。
3. 缴费方式:扫描公众号通知上的二维码缴费,缴费完成视为报名成功。所缴费用统一出具学院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项目:培训费)。请准确填写附件中的开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培训开班后1周内将电子发票发送至学员,发票如需备注请特别说明。
4.开班前由林老师和马老师邀请报名学员进入班级群,届时将在群里公告线上培训相关事宜。
八、联系方式
林老师 010-59197728 15711443519
马老师 010-59197735 13051622217
张老师 010-59197738 13463647516
周老师 010-59197722 13466444075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
2022年3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