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堂培训】检警携手 执法司法谱新篇
为进一步凝聚司法共识,统一执法尺度和司法理念,促进工作协作配合,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作,4月14日,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借助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专题培训班邀请公安部门业务骨干开展“一体化共享式”同堂培训活动。
此次培训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办公室主任兼第一办案组主办检察官、三级高级检察官纪丙学主任对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的理解与适用展开讲解,(下称《意见》)《意见》共六部分24条,从依法全面调查取证、审查案件,积极促进矛盾化解,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及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值得关注的是,《意见》对轻伤害案件中的“故意伤害”与“正当防卫”的认定作出了重要规定。
会后,第一检察部将继续加强对《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的学习与理解,在全部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履行法律监督工作中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轻伤害案件办案质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该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紧盯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将同堂培训作为提升素能的最佳载体,积极践行“联训多赢”的司法理念,继续做好同堂培训的积极倡导者、务实的推动者、忠实的践行者。在法律、政策、理念、实践层面寻找最佳结合点,实现“1+1+1>3”的办案效果,助力推进全区法治建设进程,为建设平安向阳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