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郑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收费管理通知出台,计划从2022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将全面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注册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依法开展线下培训活动时可向参加培训的学生收取培训费,线下培训课程时长标准为每课时45分钟。
线下培训机构定价班型主要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班型及基准收费标准为:10人以下班55元/课时·生;10-35人班43元/课时·生;35人以上班32元/课时·生。
郑州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以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标准课程时长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浮动幅度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培训机构可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根据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不同地域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保持收费水平基本稳定,原则上两年内不得调整。
加强预收费管理
线下培训机构收费一般应于正式开课前一周内预先收取,不应过早提前收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培训预收费全部进入培训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自觉接受教育、银行等部门的监管,防止“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支持和鼓励校外培训机构探索“先消费、后付费”“一课一消”培训收费模式。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线下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要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培训学生和家长签定培训服务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培训对象合法权益。
线下培训机构为配合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的书本或资料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学生购买,书本费、资料费按实际成本收取,不得营利,培训机构除培训费、书本费或资料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对于参加培训学生因故退(停)学的,按实际上课课时结算费用,多余部分应予退还。培训机构要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收费公式制度
线下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网站、收费场所、公开媒体和招生简章等途径,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班级类型、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收退费办法、监督电话等信息提前向社会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培训服务收费前应向学生或家长明示,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
加强收费监督检查
要持续加强对培训机构收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价格欺诈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反价格法规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并依法严肃查处。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
此外,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注册,依法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开展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收费管理,也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的管理。
转自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源: 河南教育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