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代玲玲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省财政厅坚持问题导向,结合“4+11流程再造”工作安排,重新梳理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中低效无效的流程环节,将优化两项费用管理流程纳入省财政厅2019年度“放管服”改革事项清单。
停止执行省直机关会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制度。4月份,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同意后,印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停止执行省直机关会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取消原办法中“各单位应编制会议年度报告将上年度会议预算和执行情况报送省财政厅”的规定。
停止执行培训年度计划备案及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近日,对《山东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取消原办法中“各单位要在每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同时报送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备案”和“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报送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的规定。
两项制度流程改革,一方面解决了部门间权责事项不统一、不协调、不同步的问题,提高了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另一方面,也解决了会议费、培训费重复统计、重复报送的问题,避免了不必要的管理内耗,降低了制度性成本,受到各部门的广泛好评。同时,为确保管理事项下放后部门接得住、用得好,省财政厅将坚持效率与规范并重,继续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山东省实施办法》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持续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