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建设公司未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就安排其参与施工,被罚款3万元。近日,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向该建设公司送达了《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缴款书》,当事人于当日缴纳了罚款。这是本市2022年水务“安全质量蓝盾”专项行动处罚的第一案,已顺利执行完毕。
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人员介绍,日前,在检查北京市朝阳区清河下段生态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时发现,工程承建单位北京某建设公司在施工现场共有6名工人对基槽进行清理,但只有其中5人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其中一名工作人员前两天刚刚入职,还没来得及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告知其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潜在安全风险以及可能产生的危险后果。经严格的执法程序审核,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认定该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在违法处罚决定书送达当日就缴纳了罚款,表示将以此为鉴,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堵住安全漏洞,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员明达表示,当前正处于工程建设施工的旺季,“开工潮”“复工潮”叠加疫情防控、高温多雨大风等极端天气以及其他复杂因素影响,极易产生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教育,做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员明达表示,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鼓励市民按照《北京市水事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通过有偿奖励举报途径,对安全生产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举报,共同参与维护水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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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董京徽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王天淇 通讯员 许吕章 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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