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将市城建干部学校作为全市建设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实施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8日
市城建干部学校: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建设类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闽建人[2015]1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闽建办人[2016]1号)精神,经研究,我委决定将市城建干部学校作为全市建设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实施机构,具体如下: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安管人员”)岗位考核发证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3.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即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简称“八大员”)岗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4.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完成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以上工作由人事处指导,建筑业处把关,城建干校负责具体实施。
特此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