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
作者:熊丙奇(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课外体育培训行业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要强化行业监管,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坚决抵制“应试体育”思维,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和家长形成正确的体育观念。
体育培训作为非学科类培训,成为部分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的方向,也得到资本的“青睐”,随之也会出现“应试体育”新的内卷问题。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通知》具有明确的针对性。而要促进体育培训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不但需要加强监管,更要求从业者不能再拿“应试”作为卖点,搞焦虑营销,刺激家长的焦虑,并增加学生的培训负担。
有人称,只要学生多参加体育活动就是好事,这总比学生天天刷题,缺乏锻炼而导致体质下降好。其意思是,体育培训会增加学生的运动时间,增强学生的体质,不会成为学生的负担,哪怕搞“应试体育”,从鼓励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角度看,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从教育角度看,应试体育是围绕考试项目进行培训。如考跳绳,就天天训练跳绳;考800米,就训练800米,这并不能培养学生的运动兴趣、运动技能,反而会影响学生的兴趣培养。当前,有的学校体育课,也存在围绕中考项目进行训练的问题,这让体育课变得十分枯燥乏味,不利于发展学生对体育的兴趣,更无助于终生运动目标的达成。
另外,与体育培训产值相对应的就是家庭的教育培训支出。“双减”要减轻的不只是学生的学科类培训负担和家庭的学科类培训支出负担,当然也包括学生的非学科类培训负担与家庭的非学科培训支出负担。体育培训产值做大,意味着家庭的体育培训支出增加,学生的校外体育培训负担加重。
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进入体育培训等非学科培训领域,如果想做大体量,做大生意,就得扩大市场。以体育中考为卖点,进行营销,无疑是扩大培训市场需求的重要策略。随着各地提高中考体育分值,监管部门和社会舆论担心校外体育培训刺激“应试体育”并非没有道理。
要避免体育培训出现这种走向,首先,应该针对体育培训等非学科培训,出台明确的监管措施,规范培训资质、培训内容、培训收费、广告发布等,避免出现政策空白以及机构野蛮生长之后再加强监管的现象出现。
其次,要通过提高学校体育教育质量,增加公益性的校外体育培训,疏导对营利性的校外体育培训的需求。我国当前开放校外体育培训,主要的考量是学校体育还比较薄弱,校外体育培训可以作为学校体育的补充,为学生提供差异化体育培训。但提高学生体质,还是要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要加强体育师资建设,进行中小学体育教学改革。
更重要的是,不但要遏制校外体育培训“应试化”,还要遏制整体体育成为“应试体育”。我国将体育纳入中考,并逐渐增加体育中考的分值,是为了促进学校、学生、学生家长重视体育,但重视体育不能变为“应试体育”,关键在于要改革体育评价,不能用一次体育测试成绩作为中考体育成绩(或占很大权重),而应该重视对学生的过程评价,关注学生平时上体育课、参加体育锻炼的表现。这样,所有学校都开齐开足体育课,并要求学生上好体育课,也就达到了重视体育、提升学生体质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校外体育培训,就根本无法搞什么“应试体育”,而是为少数要发展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培训。
《光明日报》( 2021年10月15日11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