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21年12月17日国家体育总局就发布了体培机构相关的政策,如下文。
进一步明确了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性政策,随后各地陆续出台相应的准入政策及要求:
浙江:开办资金应不少于30万元
2021年12月30日,浙江省体育局和省教育厅联合出台《浙江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以下简称《准入指引》),这也是我省首个省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管理办法。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其开办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投入,稳定的经费来源。开办资金应不少于30万元,须经法定机构验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培训场地面积应不少于开办场所面积的2/3。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人均培训面积=培训场地总面积/同一时间场上学员人数,其中培训场地总面积指用于培训的场地面积,不包括配套服务场所面积)。
广东:体育类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分别对全省科技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条件及办学要求等作出规定。两份新规均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体育类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培训场地间应保持一定的间隔,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棋牌类培训项目每班次人均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其他培训项目每班次人均场地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人均场地面积=培训场所总面积/同一时间场上学员人数,其中培训场所总面积指用于培训的场地面积,不包括配套服务场所面积)。
陕西: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5人
11月4日,陕西省教育厅印发《陕西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通知,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符合相关准入条件。
培训场地面积应不少于开办场所面积的80%。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m2,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m2(人均培训面积=培训场地总面积/同一时间场上学员人数,其中培训场地总面积指用于培训的场地面积,不包括配套服务场所面积)。
体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项目特点和培训规模控制学员与执教人员配比,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至少配备2名执教人员。
福建:体育类培训机构办学面积不少于200平
5月6日,福建省体育局正式印发《福建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对于体育类校外机构管理人员资质、培训场所、面积等都有了明确的要求,而且,此前已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按准入要求进行重新审批登记!
体育类培训机构场所面积应能满足培训需要,开办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培训场地面积不少于开办场所面积的2/3。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确保场所不拥挤、易疏散。
体育培训机构应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建立财务、账户、收退费等方面管理制度,规范运行。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收费项目和细化价格标准,应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优惠措施等信息在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监督,单次向学员收取课程费用的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
广西: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
10月26日,广西自治区体育局、教育厅共同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从机构设置、场地设施、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审批登记、资金监管等方面对全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进行了严格规范。《指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制定与其培训项目相对应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办场地面积与办学内容和规模相适应,能满足培训需要。培训场地面积应不少于开办场所面积的2/3。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人均培训面积=培训场地总面积/同一时间场上学员人数,其中培训场地总面积指用于培训的场地面积,不包括配套服务场所面积)。
河南:注册资金原则上不少于30万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的通知》(豫办〔2021〕28号),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的通知》(体青字〔2021〕111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双减”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落实落细,促进全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1、注册资金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2、培训机构教学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的2/3。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3、培训机构同一时间开展两项及以上体育项目,各项目培训区域之间应设置连续性隔离带。首节培训课应包括安全教育内容。
天津:办学面积不小于200平
2021年11月26日,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非学科(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促进我市体育类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市体育局、市教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天津市非学科(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1、注册资金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2、体育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地),建筑面积应不小于200平方米。其中,教学场所(地)使用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地)总建筑面积的2/3。具备与所开展体育培训运动项目相适应的场所(地)空间。
3、施行“一点一证”,一个固定且独立使用的场所(地)或培训点只能申办设立一个体育校外培训机构,且不能与学科类培训机构共同使用。未经审批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办学培训地址、增设分支机构或培训点。
云南: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0万
云南省体育局根据前期实地调研的情况,与省教育厅一同研究起草了《云南省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4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1、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0万元,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校外体育培训应当按照培训项目的特点和培训规模控制每班学员与执教人员的配比,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应至少配有2名执教人员。
2、开办场地面积应符合《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和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相关规则的规定,其中培训场地面积不得少于开办场地面积的2/3,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
青海:鼓励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
6月16日,为了加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服务监督,促进全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省体育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青海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青海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培训场地使用面积不少于开办场所面积的2/3。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m2,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m2(人均培训面积=培训场地总面积/同一时间场上学员人数,其中培训场地总面积指用于培训的场地面积,不包括配套服务场所面积)。
2、培训机构应配备常规医疗急救药品及设备,包括消毒包扎药物材料等。鼓励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应根据自身规模配备不少于1名经过培训并获得急救证书的人员。
江苏:鼓励体育培训机构采取“先培训后收费
2月15日,《江苏省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1、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使用《体育类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收费时段与培训进度安排要协调一致,一次性收费(含充值、次卡等形式收费)不超过3个月或不超过60课时,并按规定开具发票;鼓励培训机构采取“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等收费模式;对学员未完成授课的培训课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予退费,合同没有约定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属于培训机构违约造成的,培训机构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培训机构涉及多个点位的,要做到“一点一证”,在许可核准的培训地点之外,不得擅自设立培训点。
山东:体育类办学面积不少于200平
6月15日,《山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暂行)》:
1、体育类培训机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不少于2/3,有场地标准的培训项目(含室外)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人均培训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人均培训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人均培训面积=培训场地总面积/同一时间场上学员人数,培训场地总面积指用于培训的场地面积,不包括配套服务场所面积)
2、实行“一点一证”,一个固定场所只能设立一个校外培训机构,办理一个办学许可证,未经审批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培训机构地址。
此外,北京、西藏等地,也发布了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