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安法》的感悟
今年9月1日起实施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新安法》。全国上下掀起了一股《新安法》学习热潮,通过深入细致的学习,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感触颇多,分享以下体会:
1.首次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彰显“党管一切”的宗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表明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上了新的层次;
2.旗帜鲜明地提出“三管三必须”,把“一岗双责”以法的形式确立,杜绝了以往安全生产工作的“难点”,为后续的齐抓共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这是新安法的最大亮点,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贯彻落实好;
3.新安法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是保护人民生命安全 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实现保障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和谐 ,实现安全发展,明确实现最终目标的途径是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摆位,全面提升企业主体责任;
4.新法明确提出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是直线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是全体人员共同的责任,理清了主要负责人,直线管理人员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关系,认识清楚了,履职自然就到位了;
5.首次提出了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 ,加强对从业人员心理疏导,精神慰籍。体现了新法的人情味,让从业人员感受到无情法律的“温暖”;
6.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新增“连续处罚”,“未出事故也将追究刑责”等条款,明显加强了处罚力度,给各行各业敲响警钟,对管理人员提出更高要求,安全管理的目标不能停留在“不出事故”,而是“防范化解重大危险”;
7.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等行业明确提出具体安全要求,对关闭,破坏直接关系安全生产的设施和行为进行追责,彻底打破以往的安全管理“侥幸”模式,为“没有事故就是安全的”理论行为按下终止键。
新法的修订与发布是强制性的,但关键在于日常工作中的执行落实。人的认知转变是有过程的,作为安全管理者需要先行一步:提前学深学透,理解透彻才能融会贯通,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宣贯到位才能执行到位!
新安法的颁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唯有贯彻落实好新安法的条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护好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才无愧于这个伟大新时代的安全发展!
法律已实施,号角已吹响,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当新时代的安全人,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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