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国家安全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超前谋划、总体布局,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引领下不断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保障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大局,通过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为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提供制度支撑,为全面维护国家安全、高效统筹安全与发展、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保障。2015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要“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了外部安全与内部安全并重、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并重、自身安全与共同安全并重等核心思想,集中体现了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全方位、多维度、宽领域的立体建构,引领了国家安全法治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以国家安全法为统领,以相关法为支撑,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国家安全法作为国家安全领域根本法,在国家安全工作中起到了基础性和统领性的作用,进一步明晰了国家安全的外延与内涵,就维护国家安全的体制机制保障、公民的义务与权利保障等作出了明确规范,对各个领域国家安全事业发展起到了根本性规范作用。以国家安全法为统领,十年来我国针对国际国内的安全形势和法律体系建设需要,制定和修订了包括反外国制裁法、反间谍法、国防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加强了传统安全领域和非传统安全领域等制度完善与优化,以上法律共同充实了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为新时代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依托。
以法律实施为依托,强化法律威慑力,形成规范高效的国家安全执法机制。“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要团结带领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法治保障不仅需要建构完善的法律制度,更需要规范高效的执法运行机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为香港特区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理依据,为香港社会由乱转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另外,在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具体领域法律中,也针对不同的安全场景明确了具体的执法要求,完善规范高效的执法机制,进一步增强法律威慑力,切实保障和维护国家安全。
以国家安全教育为抓手,以典型案例为示范,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是维护国家安全重要基础,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同时在相关条款中规定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职责,阐明了信息、风险评估与预警、审查监管、危机管控等全流程规范,为保证国家安全的宣传普及与长效落实提供了依据。相关法律也明确了具体措施,如生物安全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危害生物安全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等要求。上述措施表明符合国家安全领域发展规律的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治理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国家安全治理效能也将进一步释放。伴随国家安全知识和国家安全意识的教育普及,“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为维护国家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