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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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2022年夏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推动经济总量过万亿、实现弯道超车,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招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245名。各用人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2022年夏季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将通过石家庄人才网(官方)(https://www.sjzhr.com/)发布。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
(二)认同公司价值观,自觉维护公司核心利益,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保密观念;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有开拓创新意识,执行力强,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能够适应岗位职责的要求;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廉洁从业、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六)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四、不得报考情形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所报岗位要求的。
五、回避制度
招聘录用人员不得违反国有企业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石家庄人才网(官方)(https://www.sjzhr.com/)。进入网页点击“企业招聘”-公告下方点击“报名参加”-登录/新用户注册,完成注册后登陆网址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并及时查询信息。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8:00至2022年8月10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311-86960522(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标准: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个工作日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报名审核已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报名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
3.缴费方式
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方式:支付宝(仅支持在电脑端进行扫码缴费)。报名费90元/人。此费用为报名费,一经缴费,除不可抗力原因,一律不予退费。特别注意:确认“付款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时间:2022年8月1日8:00至2022年8月12日18:00。
4.查看岗位核减情况。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2∶1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报名截止后,通知其可在规定时间内转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于仍不具备开考条件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7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费退还到考生缴费账户。
(二)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入笔试环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请考生认真阅读《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2022年夏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二)。
1.笔试方式
根据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情况,确定笔试方式。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准考证》将以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实时关注。
3.笔试内容
本次笔试设《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测验》两科,试题内容按5:5配置,共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测验》按岗位、专业(类别)设2套试卷:管理类、工程技术类,重点考察考生政治业务素质、应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笔试成绩的通知
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知识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实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环节的考生,由承办单位或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资料以通知为准。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通知单》将以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实时关注。
3.面试内容
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4.面试成绩通知
依据考生所报岗位进行面试成绩排名,并计算综合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应聘者。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如成绩仍然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组织加试。
(五)体检
通过笔试和面试环节的拟录用人员,将以邮件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审档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七)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人才网(官方)(https://www.sjzhr.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和录用
公示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依法依规办理录用手续。
试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设定试用期限,试用合格正式录用,试用不合格不予录用。
决定录用:对经试用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由用人单位按照组织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者须确保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问题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二)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本人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因联系方式不准确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应聘者务必时刻关注网站信息和个人邮箱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招聘期间,各环节通知方式以实际情况为准,应聘者需自行关注网站信息、个人邮箱、手机短信,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石家庄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疫情防控态势发生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公开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指定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详情登录
https://www.sjzhr.com/gwxq?ksid=1000100904490&lcbz=1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一所以神经、精神和心血管病诊疗为主要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编制床位2232张,建筑面积近20万㎡。近年来,在省直医院综合绩效考核中连续排名第一,并荣获“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
医院始建于1971年6月26日,系华山冶金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隶属冶金工业部)。1995年并入河北医科大学,1996年更名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五医院,2002年正式更名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医院现有职工2561人,其中高级医疗职称人员506名,博士生导师24名,硕士生导师16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名,省管优秀专家5名,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名,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护理岗位:18-40周岁(1981年8月3日至2004年8月3日期间出生),急需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非护理岗位:18-45周岁(1976年8月3日至2004年8月3日期间出生),急需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国外所学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基本一致也可报名。
7.定向招聘岗位需为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2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3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
此次招聘“应届毕业生”范围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8月3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2年8月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3日-8月5日(节假日及非工作期间不接受报名及提供报名咨询)
8:30—12:00 14:30—17:00
报名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综合会议室(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89号新大楼北侧防疫应急用房)
本人不能现场报名可由他人携带完整报名资料代报名。
2.网上报名
因疫情管控(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疫情管控区域)不能进行现场报名的考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受理,报名者须将报名表(word版)、相关报名材料(pdf版)及管控区行程卡截图发送至电子邮箱ydyy2022gz@126.com,报名资料不全者或未在管控区报名者,报名及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1)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为A4纸):身份证、所有已取得学历毕业证、所有已取得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住培单位公章的专硕或住培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写明参加工作时间的工作证明。
报考护理岗位人员中专接本人员同时需提供考取本科时招生底册。
定向招聘岗位需提供与招聘岗位相符材料外,同时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证明材料(证书)。
5.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招聘全程进行资格审查。
6.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通过医院官网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医院官网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所在岗位比例要求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公告栏张贴和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非护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招聘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不设比例。
护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不进行递补工作。
(四)技能操作考试
专技医师、行政医疗岗(岗位代码:001、003-012、015、017-043、046-047、049-052、063-064、075-077)技师(岗位代码:002、013-014、016、048)、药师(岗位代码:045)、护理(岗位代码:053、054、066、078)岗位需参加技能操作考试。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操作考试人选1:1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考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都进入技能操作考试。
(五)总成绩合成
专技医师、行政医疗岗(岗位代码:001、003-012、015、017-043、046-047、049-052、063-064、075-077)技师(岗位代码:002、013-014、016、048)、药师(岗位代码:045)、护理(岗位代码:053、054、066、078)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25%,笔试、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其它岗位(岗位代码:044、055-062、065、067-074)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公告栏张贴和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科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通过河北人社(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面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