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精神,按照成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结合成都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实际,近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印发了《成都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方案(第三版)》。国家和省、市如有新要求,需按新要求执行。
成都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
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方案
(第三版)
为全面落实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针政策,更加科学精准防控,切实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结合成都市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以及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工作实际,制定形成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和新十条优化措施,科技主管部门做好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做好防疫工作督促指导工作;培训机构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各类人员积极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和疫苗接种。
二、具体防控措施
1. 做好场所管理。做好环境监测、卫生清洁,坚持保持空气流通,按照有关规定开窗通风,通风条件不良的教室、活动室和办公室等暂不使用。严格执行消毒工作,按照有关规程对地面、讲台、课桌椅、空调滤网等场所设备按时、按量进行消杀。
2. 做好入口管理。对进入培训机构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控制度。体温异常等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的人员不能进入培训场所。
3. 储备防疫物资。培训机构要根据从业人员和学员数量,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洗手液、一次性乳胶手套、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安排专人管理。消毒用品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内,且远离火种、热源,与其他物品需分离存放,确保物资存放安全。
4. 做好个人防护。各类人员要求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手消毒、保持安全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经常通风换气,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愿检尽检。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
5. 完成疫苗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的从业人员,在无接种禁忌的情况下,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基础免疫接种,进行1剂次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三、组织保障
6. 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新十条优化措施等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引导人员正确认识领会最新疫情防控事项。
7. 培训机构要落实最新疫情防控措施,有序开展培训活动。
请密切关注省、市疫情防控政策的变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来源:成都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