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曲靖日报-掌上曲靖】
授课。
康复训练。
在曲靖市,活跃着一支专为脑瘫、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队伍——曲靖市阳光康复训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这里的工作人员用爱心为孩子们筑起“康复港湾”,努力营造“家的温暖”、构建“家的和谐”、承担起“家的责任”。
10年来,中心累计为1072名脑瘫、孤独症儿童实施了康复训练,为脑瘫儿童装配矫形器878例,其中,已有14名儿童进入早教中心、20名儿童进入特校、98名儿童进入幼儿园、66名儿童进入小学、5人进入初中随班就读,患儿康复训练有效率达90%,建档率达100%,家长培训率达100%,家长对患儿康复训练满意率达95%。
健全组织建“家园”
营造温暖之“家”
中心是面向全市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的定点机构,是集康复评估、康复训练、人员培训、社区指导、示范带动为一体的公益性康复机构,有效填补了曲靖市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的空白。中心下设行政、物理、感统、特教等八个部门,同时建立脑瘫、孤独症家长联谊会,让家长也参与到中心的管理和康复工作中来。他们用爱精心呵护每一位残疾儿童,每天对200多名残疾儿童开展6小时以上的物理、作业、语言、感统、行为训练和特殊教育。“让每一个残疾儿童的梦想开花结果”是中心的初心和使命。
规范管理强“家基”
构建和谐之“家”
为确保中心规范有序运转,中心建立健全了岗位职责、人事管理、考核、康复训练、家长培训等20大项100余条制度。中心规定,凡新招聘的员工,必须接受为期一周的上岗培训教育,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等;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选派员工参加省级以上的进修和学习培训,请专家到中心讲学,不断提高员工的康复训练水平;强化对教室、水电、消防、训练设备等的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全程摄像监控。
中心实行多次评估制度,首先对新入训儿童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总体康复目标和训练计划并与家长签订责任书。然后对在训儿童实行周评估和月评估,严格按照中残联康复训练大纲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分类训练。对能力重度低下、有攻击行为和有癫痫等并发症的儿童实行一对一管理训练。与此同时,残疾儿童家长必须接受每学期不少于16学时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使之成为一名真正关爱孩子的好家长和好老师。
精心耕耘担“家责”
营建关爱之“家”
中心按照国家《残疾儿童抢救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康复训练大纲和相关制度。健康体检、争取社会帮扶、给予儿童家长就餐优惠、组织春游以及走进自然、走进幼儿园、走进商店、走进社区等活动,给前来康复发儿童家一般的温暖。
10年来,曲靖市阳光康复训练中心开展了各种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根据残障儿童特殊需求,采取“一助一”和“一助多”等方式,为残疾儿童提供了多种帮助。2019年9月,中心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优秀残疾人之家”称号,2021年被市社会组织党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一名家长深情地说:“当我们绝望的时候,中心把党和国家的关爱送到了我们手中,使我们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孩子的康复让我们感动、让我们流泪,有家人的关爱,我们的伤正在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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