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冯琪)3月13日记者获悉,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明确,针对当前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非学科类培训良莠不齐、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不到位、艺考及涉境外培训治理难度大、学校课后服务水平仍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做好“双减”督导工作。
据悉,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已连续3年把“双减”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通知》要求,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督导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推动形成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通知》强调,各地要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双减”督导工作机制,在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中,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作用,实现以督促减、以督增效。
《通知》明确,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做好“双减”督导工作。具体而言,一是纳入市县政府履职“重点督”。督促压实市县政府责任,聚焦“双减”工作落实中的关键问题、突出矛盾,带着线索督、跟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二是部署指导责任督学“常态督”。按照《责任督学“双减”实地督导工作指引》要求,组织责任督学采用校园巡查、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督导。三是组织各级督学“专项督”。组织国家督学和省级督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改革任务重、工作成效差、投诉问题多的市县进行专项督查。四是加大通报问责力度“公开督”。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缓慢或问题较多的市县,对重点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通报,适时公开曝光不作为、慢作为等典型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