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安全知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号
第十四条 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号
第十五条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号
第十六条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喝酒安全案例一
2017年9月21日,制造部门某员工下班后,和朋友一起聚餐并过量喝酒。聚餐结束后便直接回宿舍,倒头就睡,而且昏睡不醒,甚至出现小便失禁情况,期间没有任何自理能力。宿舍的同事及宿管阿姨为了照顾他整晚都没睡好,该员工次日到公司上班精神状态极差,甚至对昨晚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通过如上事件可以看出,过多喝酒,对人的影响很大,不仅仅精神状态变差影响工作,并且会影响到自身的肝脏健康,还会造成肝昏迷,同时会造成记忆力下降。更为严重的是,一旦醉酒至无自理能力,并且身边无人照顾的话,万一发生呕吐极易危及生命!!!
温馨提示:生活中大家应该注意控制自己的饮酒量,要尽量少喝酒。从古至今,喝酒误事的情况屡见不鲜,我们公司就有管理人员因为酒后上班被开除的例子,因此,为了稳定的工作,更是为了自己的健康及家人的期盼,请大家合理安排业余生活,专心工作,健康生活。
喝酒安全案例二
2017年10月20日,制造部门某员工下班后,和朋友一起聚餐并喝酒。聚餐结束后04:00,便直接回宿舍,进入宿舍后在开灯的时候由于动作太大,吵醒了宿舍的同事,同事说了两句由于醉酒就对同事动起手来,(了解到两人平时关系也不错)次日清醒后,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急忙送同事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鼻子骨折,需做手术。
上一篇:知识贴:这些安全驾驶意识必须有
下一篇: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