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律师:分享中小型企业公司股权激励避坑说明书
股权激励可以让员工与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并留住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还能吸引高技能的人才,也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减少人才流失。
一、股权激励(激励权益)的类型和特征
股权兼有财产属性和身份属性,股权激励权益,主要围绕股权的财产属性展开,让激励对象通过未来可能获取的财富回报,持有激励权益(股权激励)的意义,更多的在于获取未来企业上市或并购而产生的高额股权出售溢价。
激励权益(股权激励)从持有的方式上,分为直接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和间接持有股权财产权益两种。
激励权益(股权激励)包括期权和现权。
期权,是在一个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在满足行权条件时可以获得的未来可期待权益;现权,则是在加入股权激励计划后立即可以获得的现实激励权益。
创业企业(中小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没有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下的条条框框,因此,普遍会采用以上两种激励权益类型的组合,来实施激励方案。
创业企业的股权激励,一般都是通过设立持股平台、由激励对象间接持有创业企业股权对应的财产权益来实现,激励对象获得的激励权益,就是持股平台的权益,根据持股平台的不同组织形式,可以表现为有限合伙财产份额,也可以是持股平台公司的股权。正常情况下,不建议创业企业通过直接授予目标公司股权的方式来开展股权激励,一方面有悖于财产权与身份权相分离的股权激励基本逻辑,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控制权集中和稳定。
二、正确实施企业的股权激励模式,需要公司长远战略发展眼光看待激励权益,保持定力。
三、激励权益(股权激励)常见问题?
向激励对象授予激励权益,是股权激励计划最核心的一块内容,授予什么形式的激励权益、对价如何确定、一次性授予还是分期授予、授予的行权条件如何确定,这些需要通过一个完整的股权激励方案来加以解决。下面我们汇总一些服务过程中客户关注的重点,对激励权益授出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度剖析。
1、激励权益是通过购买的方式还是送的方式?
从激励的角度,需要考虑购买的对价。
创业企业的薪酬水平,在创业的前半段不会非常高,另外,股权激励不可能按照外部融资的价格来确定。
针对已经形成资产规模的创业企业,可以参照企业净资产的折扣进行定价;
针对轻资产运作的企业,可以参照前轮融资的估值,进行折扣定价。折扣是一定需要的,否则将无法达到激励的效果。
实践中,有些创业企业会通过薪资结构的设计,给予激励对象一定的奖金或专项补贴,用于在行权条件成就时,定向购买激励权益,这个方法是可行的。
也有部分创业企业采用了比较激进的方式,把激励权益与离职的竞业限制补偿相挂钩,这种做法值得商榷,一方面,各地司法实践对于这类支付经济补偿的方式,认定的观点不一,另一方面,离职后仍保留激励权益,其实对于企业持续发展是不利的,对其他留下来的员工也无法起到正向的价值引导,不建议企业在没有专业律师指导下,自行开展类似方案的操作。
2、激励权益是实名购买还是通过代持购买?
创业企业的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站在企业创始人的角度,考虑到持股平台的控制权和稳定性,会倾向于采用代持的方式来授出激励权益,在行权条件成就时,通过文件确认激励对象获得激励权益,但不做变更登记,由企业创始人或其指定的其他主体代为持有。这种方式在企业创业早期,可以起到稳定团队、增强企业创始人控制力的效果,但在企业发展的后期,面临上市前的监管要求,需要做代持还原,此时可能增加财务成本和税收风险。
如果创业企业采用了权益代持的方式来执行股权激励计划,需要特别关注:(1)选择靠谱的代持人,尽量避免因为代持人个人征信、婚姻家庭等特殊原因导致激励权益被查封、冻结或擅自质押、出售;(2)做好代持文件的签署,特别是代持事实的确认、代持权益发生法律风险时的事前提示、事中解决与法律后果的承担;(3)未来冲破代持、恢复直接持有激励权益的路径安排、启动条件等;(4)代持期间的激励权益处分、行权等事项的具体安排。
综合以上,激励权益代持,虽然可以增强企业创始股东的控制力,在企业创业初期增强创始团队的凝聚力,但从长期发展而言,并非长久之计。激励权益代持,只是过渡期的措施,将激励权益登记到激励对象个人,是激励计划执行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