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股权激励
首先,需要明确激励的目的和对象,无外乎吸引、积聚重要人才;提升核心、骨干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创造和创业精神,提升公司业绩;降低管理层员工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等。
第二,确定激励客体。激励客体从大类上可以划分为虚拟股权和真实股权或股份两大类。虚拟股的激励对象能享受分红,可以在工商部门登记,但是对绑定员工的作用不充分。授予真实股权(份)要考虑激励周期、股权总量及占比、激励对象、股价、股权(份)来源及资金来源。
第三,持股模式,包括直接持股、间接持股(通过持股平台或代持协议成为股东)两种方式。两种方式都可以通过设计期权的方式逐步解锁,在“跳一跳,才能够得到的桃子”的范围内,增加激励对象取得股权(份)的难度,但不能使激励对象丧失“跳一跳”的获得感。
第四,行权,包括行权条件和权利选择性限制。行权包括解锁条件、限售条件,最大化地提升激励功能。权利限制是指由于行权会稀释创始或者控股团队的份额,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治理,而在行权前就对激励份额关于公司治权、重大决策权的限制。
第五,赎回机制。在非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或者计划上市的方案未能实现,在激励机制设计时就要提前做好赎回机制的设计,以利于激励方案双方达成友好合作,同时在激励对象出现离职、竞业禁止等情况下保护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