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
欠债的人为了躲避债务可谓是绞尽脑汁
有假离婚、虚假交易
低价转让、无偿赠与等手段不一而足
近日,衡南县人民法院办理的执行案件中,有一名“老赖”,他为了躲避债务,不惜将用了一辈子的名字变换了,还搬离自己一直居住的住房。然而,这名“老赖”终究还是未能逃脱法律的追究。
2009年,陶某夫妇在衡南县三塘镇无证开办“舞之梦”舞蹈培训学校,由于没有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致使学员谢某某在练习下腰时受伤,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检查诊断被害人谢某某为无骨折脱位性脊髓损伤并截瘫。2011年1月14日,衡南县人民法院判决陶某夫妇赔偿谢某某各项费用共计548203.2元,并在受理谢某某强制执行的申请后,向陶某夫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二人在2011年10月22日前自觉赔偿谢某某各项损失共计54万余元。之后,衡南法院一直未查控到陶某夫妇的财产,陶某夫妇也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
随后,法院再次与陶某联系时,发现陶某已更换联系电话及搬离了原来的住所。经过调查得知,陶某为了躲避债务,竟然玩起了金蝉脱壳的游戏。陶某原来有两个户籍,一个是陶某某,户籍地为湖南省衡南县谭子山镇;另一个即是陶某,户籍地为衡南县谭子山镇水莲居委会,这也是其在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名字。2015年8月14日,陶某将其经常使用的名字注销,改使用陶某某,且更换了联系方式及住址。
经查明,陶某以陶某某的名字于2016年8月23日借宋某某4万元钱作为首付在衡阳市高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出资84800元按揭购买了一台东风日产轿车。为此,衡南法院以陶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报案,陶某最终于在2018年9月1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18年9月29日,在衡南县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告人陶某夫妇同意赔偿谢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4万元,当日支付6万元,余款18万元自2019年起每年12月底之前支付2万元。至此,谢某某在受伤十年后终于获得了实际性的赔偿,陶某的金蝉脱壳之计以失败而告终。
来源:衡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