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及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明确线上机构审批设置基本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统一的设置要求,对线上机构实施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办学许可证。对此,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向南都记者表示,申报改为审批后,相应的培训机构要根据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重新报批。
通知称,2021年底前完成对已备案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并同步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在依法获得办学许可证及相关证照前,现有线上机构应暂停新的招生及收费行为。
通知明确,对于“双减”文件印发前,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已备案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实施审批制度。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明确线上机构审批设置基本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统一的设置要求,对线上机构实施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办学许可证,并在同级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分别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法人。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线上培训机构,一律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
通知要求,线上培训机构需在注册地设置固定的线下实体培训场所,并应符合当地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必须具备与培训层次、类型、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机构名称应当符合教育、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关于名称审核的有关规定;具备自有或租用的性能可靠的服务器,且服务器必须设置在中国内地;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应当建立覆盖个人信息收集、储存、传输、使用等环节的数据保障机制,储存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线上校外培训App,应通过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认证或合规审计等。
针对这份通知,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向南都记者表示,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意味着对其管理更加严格,同时线上学科类教培机构的准入门槛更高,行政部门对新成立、新组建的线上学科类教培机构,也会有更大的决定权。
储朝晖分析称,申报改为审批后,原有的线上培训机构要重新报批。在报批过程中,亦需要根据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应要求,重新提交规范的申报书。申报的具体细节则是由各地主管部门制定。
储朝晖认为,通知要求实施后,如果相应线上教培机构各方面较为规范,那么就可以比较顺利通过审批;但如果存在不规范在审批时就可能通不过。因此,这一制度对于规范的线上教培机构来说,是有利的。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杨天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