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学的统计分析,0-6岁婴幼儿是大脑、身体发育的关键阶段,无论是三岁以下的托育护理,还是3-6岁的幼儿园保教生活,其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都关系着孩子的健康发展,也是众多家长所关注的。作为保育干线的老师们,不仅要勤于学习提升,还要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定,从较高的德育水准去开展工作。
在2021年,国家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发布了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明确提出了托育机构的保育护理师婴幼儿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阶段。要求托育机构注重安全看护、合理营养膳食,提供细致周到的生活照顾,全面促进婴幼儿身心发展。同时,对于工作规范提出了四项原则,下面一起来学习一下。
1,尊重儿童。一切以儿童的权利优先,保障儿童的安全监控,注重不同阶段幼儿的身心生理特征,以此作为保育工作的核心原则。同时,在幼儿成长的关键时期,给予细致精心的照护,帮助幼儿获得健康的成长环境。
2,安全健康。幼儿的身心处于萌芽期,需要保护和安全感,这是幼儿生存的前提。托育机构和幼儿园要把安全保育、保健作为最重要的使命,做好日常的各种应急措施、饮食健康、疾病预防等。
3,积极回应。婴幼儿比成人更渴望表达和被关注,他们的语言丰富多样,保育老师要积极、耐心的关注好幼儿的表现和情感,与孩子们建立纯真的情感互动。无论幼儿哭闹、嬉戏,都要从其身心特点上去思考回应方式,比如微笑的说话,温暖的抚摸,亲和的语气等。
4,科学规范。科学规范的管理标准,是每个幼儿园和托育中心的底线,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规程、条例进行有序的工作开展。让不同岗位的教职工遵守好相应的工作职责,不断完善保教工作质量,提高管理层、教师及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