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财经
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9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明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并按程序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各地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
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近年来,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无序发展,资本过度涌入,导致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加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之前一直实行市场调节价,一些培训项目收费过高,违背了教育公益属性,加重了学生家长经济负担。
今年7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双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其中明确要求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9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
《通知》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并按程序纳入地方定价目录。
《通知》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或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由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审批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各地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减轻家庭教育支出,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通知》中要求,各地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根据《通知》,各地要于2021年底前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明确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以及具体实施时间。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通知》要求,学科类校外培训要区分线上和线下以及不同班型,分类制定标准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标准。班型主要可分为10人以下、10至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标准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要建立收费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通知》提出,各地要根据相关规定,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调查,严格核减不合理成本。其中,培训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得明显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教育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遏制过度逐利行为,促进公益属性回归
政策重在执行。为保证政策执行到位,《通知》要求各地督促培训机构按照规定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于每年6月底前分别报送给当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
《通知》强调,要推动培训机构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有利于遏制培训机构过度逐利行为,促进其公益属性的回归;有利于降低过高的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经济负担;有利于增强校外培训收费透明度,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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