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超前或超标培训等突出问题,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明确设置标准、依法审批登记、规范培训行为等一系列措施。
12月1日,惠州市和惠城区两级教育、消防、公安、民政等8部门联合行动,对之前已提出整改意见的惠城区12家校外培训机构,再次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这12家校外培训机构依然存在证照不全、消防不达标或超范围办学、不规范办学等情况。惠州市教育局局长袁清山表示,在持续整治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
重点整治培训机构“证照不全”的硬伤
12月1日,南方日报记者跟随此次专项治理联合检查组一起,探访惠州市区河南岸和南线一带的几家培训机构。检查发现,这几家培训机构普遍存在“证照不全”的硬伤。有些机构因为消防不达标,还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有些学科类培训机构没有办学许可证。在南线一家会所上面的培训点,工商人员发现悬挂的营业执照上,机构登记地址是市区麦地的麦雅酒店,两地相隔几公里。在河南岸一家琴行,现场工作人员向检查组提问:“请问什么叫证照?”
据了解,《意见》的“基本原则”第一条就是“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具体到审批登记,就是确保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今年3月以来,惠城区教育局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查处无证无照专项治理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对591家机构(含公司、琴行、午托、晚托)进行了大规模的摸底调査。经摸底调查,591家机构中无违规行为的机构206所,有工商部门批准、但超范围经营的机构有295所,无证无照机构90所。
截至10月30日,90所无证无照机构中,已有46所机构领取营业执照,32所机构进行整改(包含不符合申办条件的机构已撤场),无证无照培训机构还有12所,这也是此次专项治理联合检查的对象(详见制图表格)。
南方日报记者留意到,除了惠城区,惠东县今年也采取分批治理的办法,整治、取缔一批无证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前不久,该县刚刚在第二批行动中取缔55家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据统计,包括惠城区和惠东县在内,截至11月15日,惠州共发现存在各类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1182个,完成整改929个。
消防不过关、经营不规范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
检查当天,在位于市区名流印象会所4楼的尚舞文化艺术,前台工作人员对检查组的提问一问三不知。进入培训机构内部,检查组发现,一间不大的房间里,一名年轻的男老师正在辅导一名小女孩学习数学,房内未见安装监控装置。
“你们的违规情况很严重,首先是无证无照,属于违规培训;二是本来属于艺术类培训机构,却超范围进行学科辅导;另外,这里只有一个消防安全出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袁清山现场告知培训机构负责人存在的问题,并提醒在机构外等候孩子的家长学会鉴别正规培训机构。比如,按照惠城区教育局相关规定 “一对一”辅导的教室都必须装有摄像头。
在河南岸真爱教育培训点,正在辅导学生的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行动中,惠城区教育局当场对12家违规校外培训机构下发《责令停止违规行为通知书》,勒令他们一周内整改到位,要求他们立即停止招生及培训活动,并把招生所得费用退还给家长。
“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不少家长不太关心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合规经营,以为把孩子交给机构就行,那里是否合法经营、运作是否规范、教育质量怎样都不了解,甚至有些家长原本就有偷懒心理,只要有个地方帮着看小孩就行,这也让很多培训机构有机可乘。”袁清山表示,一方面,主管部门会严格落实《意见》要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另一方面,家长也要学会鉴别校外培训机构的基本常识。
惠州正在制定管理办法落实《意见》要求
在河南岸鸣心琴行,检查组发现该机构的门口和前台醒目位置,都悬挂着“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全国音乐考级定点机构”的招牌。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工作人员现场查询,编号为“M0752001”的机构根本查不到。检查组以该机构涉嫌虚假宣传的原因,要求他们摘掉这些招牌。
《意见》中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
在具体的规范办学细节方面,《意见》中还有很多明确要求,要点包括: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相关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要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等。
如何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袁清山透露,“我们将严格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采取‘改’‘停’‘关’的办法,妥善清理整顿无证教育培训机构。”据了解,惠州目前正在起草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办法,明确不同类型主体和要求。
观察眼
家长要学会鉴别正规培训机构
近年来,像很多城市一样,惠州的校外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对于孩子们的校外“加餐”,也许很多家长主观上也不愿意,但是,要么免不了互相攀比——担心别家的孩子参加了培训,自己的不参加就会掉队;要么为了培训而培训——找个地方帮忙带孩子,自己也乐得轻松。这种现行的叠加和循环,校外培训市场畸形扩张,学生和家长则更加身心疲惫。
现在,国家出台具体的要求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目的是要治理无资质的“黑机构”,治理名实不符、打着其它旗号从事培训业务的假冒机构,治理不遵循规律、家长学生对质量不满的伪劣机构,治理有证无照、有照无证的不规范机构,遏制校外培训机构的“野蛮生长”。在各方积极推动《意见》落地,以此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背景下,其实还有一股力量不容忽视,那就是广大的学生家长。广大学生家长如果能理性一些,并学会一些鉴别正规培训机构的常识,就能在避免权益受损方面把好一道重要关口。
首先,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的作用。如今,“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观念深入人心,这其实少不了培训机构营销宣传添加的“虚火”。当家长的分数焦虑受到“煽风点火”,就会迷信只有把孩子送到培训班才感到踏实,才觉得自己尽了责。其实,孩子的学业成长,关键是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学校和老师发挥好立德树人的应有价值,学生养成独立思考、善于学习的能力。对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家长应理性看待,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为出发点,不能盲目跟风从众。
其次,家长要学会鉴别培训机构是否规范合法。中小学生一般还不具备选择及鉴别的能力,家长则应具备鉴别机构是否合法的眼光。一般来说,合法培训机构最少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而且要“亮证”办学。其培训项目、收费标准、师资以及办班等关键信息,都要在办学地点显著位置公示。家长们在下定决心,准备交费之前,除了要对以上基础信息进行全面了解外,还应该到具体办学场所进行体验。有时候,只要到现场看一看,机构老师是否尽心尽职,办学场所是否干净整洁,很多小细节都能给人不同感觉。
毋容置疑,校外培训机构的综合治理是一个涉及面宽、政策性强的长期工作。在此过程中,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如果通过自我学习和努力,能够鉴别、抵制并举报非法培训机构,必然是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进步的一股重要力量。
【记者】周春
【制图】周美霞
【作者】 周春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惠州大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