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法院:开展诉前鉴定培训 助力提升审判质效
3月15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室主任李静一行来山阳法院进行培训指导,山阳法院部分民商事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李静主任围绕诉前鉴定工作的重要意义、诉前鉴定案件引导、诉前鉴定案件办理流程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详细讲解。随后,商洛市中院技术室干警牛思雨对《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诉前委托鉴定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重点讲解了诉前鉴定工作的适用范围、诉前鉴定质证程序、质证笔录注意事项。李静主任强调,开展诉前鉴定能使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及证据优势地位有清晰的认识,从而将诉讼请求设置在合理区间,缓和双方当事人矛盾,大幅提升案件调解率。经诉前鉴定的案件更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节省诉讼资源。与会干警仔细聆听,认真记录,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很有必要,对开展诉前鉴定和调解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诉前鉴定的推广适用,既是山阳法院常态化推进“双进”工作的具体举措,也是提升司法为民能力的有力做法。下一步,山阳法院立案庭将紧跟上级法院及党组要求,将诉前鉴定工作抓好落实,为当事人“减负”、为审限“瘦身”,让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化解在诉前,实现高效率高质量定分止争。(刘妍)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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