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责任制,落实到人(如董事长、总经理、总裁)
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贯彻方针,克服生产、安全“两张皮”的现象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发现隐患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的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查阅项目安全资料、检查危险大的安全方案落实、监督、违章处理、不符合查封、隐患上报
⊙施工企业实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定期上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企业主要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的区别:
建立--落实;制度、规章---措施;投入---有效使用;检查---报告
二、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安全负责、落实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费用有效使用、制定安全措施、报告安全事故
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落实带班制度,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三、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管理
1.总承包单位承担的法定安全生产责任
(1)分包合同明确总分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法定责任、约定责任,约定责任不能与法定责任相抵触
(2)统一组织编制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
(3)负责上报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有总承包负责上报事故
(4)自行完成主体结构施工
这是为了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防止转包、违法分包导致安全事故
(5)承担连带责任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2.分包单位承担的法定安全生产责任
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服从安排,导致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四、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1.施工作业人员享有的权利
(1)知情权、建议权
(2)安全防护用品的获得权
(3)批评、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指挥权
(4)紧急避险权
(5)获得工伤、意外保险赔偿的权利
(6)请求民事赔偿权
(7)接受教育培训
2.施工作业人员履行的义务
(1)守法遵章、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2)接受教育培训
(3)事故隐患报告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三类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严格考核,执证上岗
3.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4.安全教育培训人员:进入新岗位、进入新施工现场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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