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高水平的员工队伍,健全和规范公司的培训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岗的全体员工。
2、培训的种类
2.1新员工入职培训
新员工入职培训旨在让新入职的员工尽快了解公司发展历程、企业文化、经营理念、价值观、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等以及掌握所在岗位必须的基本技能,使员工能尽快熟悉公司环境,进入工作角色。
2.2日常培训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为了提高特定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日常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新制定的规章制度、公司新开发的产品和技术、通用技能和综合素质类培训等等。
2.3外部培训
外部培训是指由公司业务需要,委派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机构或相关单位组织的、以提高员工专业或职务技能为目的、具有增值性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学历继续教育;营销、技术、管理、生产等专项技能培训;在职工商管理课程等。具体的种类及课程视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及员工培训需求而定。
3、培训管理
3.1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3.1.1公司的培训工作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各部门负责业务培训需求的确定、培训效果的评估。
3.1.2综合管理部职责
3.1.2.1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汇总并协调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和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3.1.2.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1.2.3定期与各部门沟通,协助部门培训计划的实施,并适时调整年度培训计划;
3.1.2.4设计内部培训课程,引进适合本公司的培训课程,收集、编订、选购培训教材;
3.1.2.5搜集、整理培训资源;
3.1.2.6组织实施公司内部讲师的选拔工作,负责内部讲师管理;
3.1.2.7跟踪培训效果,做好培训评估;
3.1.2.8建立和管理员工培训档案,包括部门培训记录;
3.1.2.9代表公司与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的员工签订培训协议;
3.1.2.10代表公司与外部培训机构或人员签订相关协议;
3.1.2.11负责培训或进修费用报销的审核;
3.1.2.12负责与公司培训相关的其他工作。
3.1.3各部门职责
3.1.3.1做好本部门的培训需求管理;
3.1.3.2负责培训效果评估工作;
3.1.3.3培养并向综合管理部推荐内部讲师人选;
3.1.3.4负责其他与本部门培训相关的工作。
3.2培训计划及培训预算的制定
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和各部门的培训需求编制公司下一年的年度培训计划及费用预算,并于1月份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3.3培训实施
3.3.1各部门按照公司批准的培训计划、培训方案贯彻落实各项培训工作。因客观情况需要调整培训计划的,需向综合管理部提交变更申请。在公司年度培训预算范围内的调整,由综合管理部审核;超出公司年度培训预算范围的调整,必须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3.3.2内部培训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安排员工参加。
3.3.3公司员工申请参加外部培训的,应当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执行。
3.3.4内部培训应当做好培训记录。一般由组织培训的部门填写《培训记录表》(附件2),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跨部门的培训,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填写《培训记录表》。
3.3.5凡是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在培训结束后,均应当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交书面的培训总结报告,并将培训资料及所获得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等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参加骨干员工教育培训资助的员工,在培训结束后应当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就培训费、服务期及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3.4培训效果考核与评估
3.4.1为了检验培训效果,公司可以在培训期间或培训结束后采取书面小结、口头汇报、笔试、模拟演练和实战操作等方式对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能否继续参加培训、培训费承担、职位升降、薪资调整、奖惩等方面的依据。
3.4.2培训文档管理
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和保管员工的培训档案。
4、培训费用及其承担
4.1内部培训及外部培训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讲师的授课费、学费、教材费、场地费等,一般由公司承担,从年度培训预算中列支。公司还可以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担员工异地培训的交通费与食宿费等。但以下费用公司不予承担:
4.1.1复读费、重修费、补考费等因员工未能达到培训目标所产生的费用;
4.1.2员工未经公司同意自行参加培训所产生的费用;
4.1.3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培训协议约定的应当由员工自行承担的费用。
4.2员工参加骨干员工教育资助培训或参加由公司出资的外部培训的,均需签订《员工教育培训资助协议》(附件3),约定服务期限。
4.2.1培训金额5千元以下的,签6个月至12个月服务期;培训金额5千元以上的,签最多五年的服务期;
4.2.2服务期未满即辞职或因严重违纪被公司解雇的,应当按照培训协议的约定向公司返还培训费;
4.2.3 返还培训费的计算:
(约定服务期限-已履行服务期限)÷约定服务期限×培训金额
其中,“培训金额”指公司承担的全部费用。“已履行服务期部分”以整月计,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
4.2.5员工参加多次培训的,服务期累计计算;如果培训时间重叠,后次服务期的起算点为前次服务期履行完毕时。
5、附则
5.1本制度内容与员工和公司签订的培训协议相冲突的,按培训协议执行。
5.2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6、相关文件
6.1外派培训申请表
6.2培训记录表
6.3员工教育培训资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