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联合下发《辽宁省校外体育培训机构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场地设施、课程、从业人员、安全等方面对校外体育培训机构进行规范管理。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近些年我省首次针对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出台的规范文件,通过规范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主体权利与义务,保障儿童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体育培训市场形成良好生态、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推动“双减”落地见效。
新出台的《规范》有哪些详细规定?一起来了解一下:
什么是校外体育培训?
校外体育培训是指以传授和提升某种体育技能为目的,面向3-18岁儿童青少年开展的校外体育指导、培养和训练活动。校外体育培训主体包括:儿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等。
校外体育培训要贯彻党的教育、体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体育精神。培训活动要考虑不同体育项目特点,遵循不同年龄段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因材施教,锻炼和提高不同年龄段儿童青少年的身体健康水平。
校外体育培训场地设施要求有哪些?
用于开展校外体育培训的体育场地应符合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相关规则,培训场地和设施符合安全、质检、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体育器材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
开展校外体育培训时,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人均培训面积=培训场地总面积/同一时间场上学员人数,其中培训场地总面积指用于培训的场地面积,不包括配套服务场所面积)。
校外体育培训有哪些课程要求?
校外体育培训机构须制定完善的课时计划和完整的课程内容(教材、教辅、训练大纲、讲义等)。校外体育培训的课程应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状况、运动能力等相匹配,具备科学、完整的课程体系和内容,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动伤害。
校外体育培训主体应配备与自身规模适应数量的执教人员,按照体育项目特点和培训规模控制学员与执教人员配比。原则上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应至少配有2名执教人员。
校外体育培训从业人员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校外体育培训主体的执教人员应持有以下至少一种证书:1.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2.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3.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4.体育教师资格证书;5.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人才评价机构颁发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6.经辽宁省体育行政部门(含上级)认可的相关证书。
培训机构要定期组织教练员参加体育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执教人员内部培训。
校外体育培训有哪些收费规定?
校外体育培训主体应按相关政策规定建立行政管理制度、业务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账户管理制度、收退费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执教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等其他方面管理制度,规范运行。
校外体育培训主体应使用规范合同,同时将收费项目与标准、预收费监管信息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预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和单次60课时的费用。提前收费不得早于开课前1个月或早于剩余20课时收取费用。学员退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2021年修订版《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中第五条“培训退费”条款约定处理。
校外体育培训场所安全要求有哪些?
校外体育培训场所应将各类安全制度、安全注意事项和特殊要求、平面示意图及疏散通道指示图等悬挂在明显位置;设置醒目的安全指示标志,并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校外体育培训主体同一时间开展两项及以上体育项目,各体育项目培训区域之间应设置连续性隔离带。首节培训课应包括安全教育内容。校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制定意外突发状况处置程序(如地震、火灾、学员严重受伤等),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校外培训主体的培训设施、器材,应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使用安全。无法维修的设施和器材应及时更换。
鼓励校外体育培训主体购买经营场所责任险。校外体育培训主体应为参加培训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涉及高危项目培训的,应为参加培训人员购买专门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