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
防控工作部署,
按照“双减”工作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
结合校外培训机构实际情况,
现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复课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因校施策、严格审核、安全有序”的原则,严密组织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
二、复课对象
在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现有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三、复课时间
2022年5月5日起,复课对象向属地所在文旅部门提交申请,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验收不合格或未申请验收的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复课。
四、复课程序
(一)自查自纠。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向属地所在文旅部门递交《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复课申请表》《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承诺书》(附件1、2)、复课工作实施方案(包含疫情防控措施、安全制度、应急处置和授课班次、人次等)。
(二)综合查验。
各县(区)文旅部门接到培训机构的复课申请、承诺书和相关资料后,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一个,复课一个。
(三)反馈公示。
5月5日起,各县(区)文旅部门要分批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检查验收和意见反馈,向社会公布结果并安排复课。检查验收结论分三种:同意复课、重新申请、不得复课。结论为“同意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在机构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反馈的《申请表》;结论为“重新申请”的校外培训机构须对问题整改并再次提出检查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
五、查验重点
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要求。各县(区)文旅部门要在检查验收基础上,重点查验以下四个方面: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
校外培训机构要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复课前,对环境进行全面消杀,配齐备足防疫物资,做好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并做好记录。根据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面启用“场所码”“专属场所码”的通告》(〔2022〕9号)要求,所有培训机构都要设置“场所码”,所有从业人员和学生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建立缺课登记制度,准确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人员健康状况,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培训场所。要错时错锋安排培训班次和每班人次。
(二)做好人员健康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前要对所有师生员工14天内行程轨迹和健康状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健全健康台账。健康状况异常的,严禁进入培训机构。复课时,所有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并提供14天内未离汴相关证明和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健康承诺书、疫苗接种证明,恢复线下培训后所有员工必须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积极开展应急演练
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要组织应急演练,制定应急方案,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
(四)做好安全隐患排查
校外培训机构要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培训场所及人员管理;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每次不得超过培训规模的50%,保证学员一人一桌、人员活动间隔1米以上、学习空间相对固定,做好引导分流,倡导即接(送)即走,避免学员家长聚集;校舍、设备等要保持良好状态,监控设施要符合要求;不得向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确保培训学生和从业人员的安全。
(五)严格实行封闭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学生家长和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培训场所。复课后,倡导所有师生员工尽量不去其他公共场所活动,不聚集、不聚餐。加强机构工作人员每日行动轨迹排摸,严格落实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强化培训机构安全管控。快递、包裹、外卖一律不允许入内。不得举办外出研学和其他交流活动,最大限度缩小人员活动范围,减少人员交叉流动。
2022年5月3日
附件1《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复课申请表》
(点击二维码下载)
附件2《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承诺书》
(点击二维码下载)
来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