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项目检查过程中仍然发现,有的安全管理人员不清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都应培训哪些内容,甚至有的项目班组级安全培训内容与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种都不一致,更有甚者,只做一套培训试卷就算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了。建设部于1997年5月4日曾发布了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及培训学时。
第六条 建筑业企业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下同)、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一)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案例、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七条 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建筑业企业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条文释义中也明确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学时:(3)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项目、班组)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工人进入现场前的一个必要过程。它是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场管理的核心部分之一。目前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部分企业已经逐步开始使用系统软件进行综合管理,以提高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工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