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明确各员工之培训活动。
2 范围公司内全体职员及员工。
3 职责
3.1 人事部
3.1.1 公司培训程序及年度培训计划,年度培训计划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确认。
3.1.2 协调有关内部及外部培训并保存记录。
3.1.3 保留员工登记表并存盘。
3.1.4 制定本公司列明职位之入职要求,制定《入职要求一览表》。
3.1.5 执行有关之入职培训。
3.2 生产部
3.2.1 如需要时,制定相关培训指引。
3.2.2 针对员工的工作岗位,根据相关指引或培训指引进行在职培训。
3.2.3 生产员工之培训期视其工作之难易程度而定,最长不超过60天。
3.2.4 组长或主管应监察员工在职培训中表现及其工序之产品或半成品。
3.2.5 如培训合格后,应填妥相关之培训记录并将记录送交人事部存盘。
3.2.6 如培训不合格,组长或主管应决定是否再培训、转职再培训或辞退。
3.2.7 当生产员工调职至新工作岗位时,主管须安排员工再培训。
3.2.8 须确保职员符合指明职位之入职要求。
3.3 品控部
3.3.1 如需要时,制定相关之培训指引。
3.3.2 针对员工之工作岗位,根据相关之工作指引或培训指引进行在职培训。
3.3.3 员工之培训一般为一个月,如因特殊情况主管可加长培训期。
3.3.4 组长或主管应监察在职培训中之品质员工之检验能力及对好坏品之分辨。
3.3.5 如培训合格后,应填妥相关之培训记录并将记录送交人事部存盘。
3.3.6 如培训不合格,组长或主管应决定再培训、转职再培训或辞退。
3.3.7 当品质员工调职至新岗位或应用新设备/仪器时,各主管须安排员工再培训。
3.3.8 须确保职员符合指明职位之入职要求。
3.4 各相关部门
3.4.1 须确保其职员符合有关职位之入职要求。
3.4.2 如有特别需要,须会同人事培训组作出相应之培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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