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www.thepaper.cn)从交通运输部官网获悉,交通运输部7月15日发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据悉,此次修订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51号)为基础,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经营许可、教练员管理、经营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其中提到要大力推行网络远程学习、学时预约、先培训后付费等便民利民措施,赋予学员更多自主选择权,优先保障学员合法权益。落实驾培机构主体责任,明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负责人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驾培机构经营管理行为。
《征求意见稿》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采取按照教学大纲和相关标准规范制作的远程网络教学、交通事故案例教学和交通安全体验等方式,开展培训服务。
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机动车驾驶培训的理论培训组织方式分为课堂集中教学和网络远程教学。在各行业人才技能素质培训教育都在逐步采用网络远程教学方式的背景下,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是机动车驾驶培训理论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理论教学形式的补充和完善。
2018年1月,交通运输部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技术规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范》指出,网络远程教学的质量直接关乎学员安全意识的养成和综合素质的提升,网络远程理论教学将是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在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内的应用范例。
《技术规范》指出,推广网络远程教学,通过集中优势的师资力量,可将驾驶操作等知识编制成相关课程,及时传授给广大学员。学员通过互联网完成绝大部分理论教学的学习,节省了学员往返培训机构的时间成本,进一步推动了驾培行业的效率提升。
《征求意见稿》大力推行网络远程学习、学时预约、先培训后付费等便民利民措施,赋予学员更多自主选择权,优先保障学员合法权益。
据悉,交通运输部此次对51号部令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前总共7章55条,修订后总共7章61条。其中,修改了38条,增加了10条,删除了4条。
修订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逐条对照落实,优化准入服务。交通运输部门推动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广网上业务办理。精简审批材料,简化申请人提交材料数量,对于营业执照、安全驾驶经历等许可机关可以采用网络在线获取核验的材料,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大幅压缩许可行政审批时限。加强驾培机构经营行为和教练员从业行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行业监管方式创新。
二是巩固改革成果,优化培训市场。《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鼓励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员职业教育的总要求,建立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定期发布驾驶培训市场供求信息的预警机制。交通运输部将强化计时培训系统应用、健全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体系,完善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发现教学过程中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违规发放培训结业证书等情况的,依法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净化驾驶培训市场。
三是推进惠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取消驾培机构规模和培训车型种类挂钩的规定,赋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更多自主经营权。进一步放开从业资格培训市场,取消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行政许可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挂钩的规定,积极回应从业资格培训市场需求。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学驾体验。《征求意见稿》增加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公示收费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渠道等内容的要求,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强化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