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侵害学生的事件偶有发生,但基本还是在校老师对学生的侵害。毕竟学生大部分时间在校,若真遇到一个人渣老师,那实施犯罪的机会太多了。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老师猥亵儿童案令人震惊。
祁老师在深圳某校外培训机构的任教。因教学能力突出,早已成为培训机构一对一辅导的骨干教师。
2022年10月,祁老师在对一未成年女学生进行一对一辅导的课程中,伸出了罪恶的双手,猥亵了该女生。
之后祁老师又多次对该未成年女学生进行猥亵。
被害人家长发现后非常愤怒,第一时间报警。
警方传唤祁某后,祁某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祁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同时对其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热议
这两年,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整顿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获得资质的培训机构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培训机构及家长们都重点关注着教学质量的问题,却忽略了培训机构老师的师德。
正是因为如此,祁某这样的人渣才因为其个人教学能力成为了骨干教师,甚至主要从事一对一教学的工作。而这样的工作性质,偏偏为其营造了更多犯罪机会。
家长们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一定要注重对老师师德的考察,不能片面的根据教学质量去评估选择。
日常陪伴过程中,家长们也要多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多沟通学习及在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孩子受到伤害。
回到案件本身,终身禁止祁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的工作,固然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但对于已受到祁某猥亵的那位女孩,1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是否太少了?如何能弥补他对女孩犯下的罪行?
你们觉得,1年2个月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