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晨报讯 7月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于日前制定了《关于贯彻〈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具体举措的通知》,从人才、社保、双创、职称等方面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健全“双创”孵化机制
根据《通知》,我省将探索成立区域公共创业服务联盟,开展“创业江淮·未来新徽商”特训营和“赢在江淮”创业大赛等创业服务活动,遴选一批优秀返乡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拓展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功能,重点满足在本地的创业者个性化创业服务需求。
我省结合实际将与制造业紧密相关的职业工种增补进省级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引导劳动者学习相关技能,培养符合民营制造业企业需求的技术工人。鼓励各地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支持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评估认定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为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我省将鼓励民营企业与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定向培养紧缺工种技能人才,企业所在地政府根据企业每月给予定向培养生的补助标准给予企业对应补助。支持企业和技工院校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
支持领取“徽商服务卡”的优秀民营企业家比照“江淮优才卡”享受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待遇。深入企业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全面做好符合要求的优秀民营企业家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服务。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按照国家部署,我省将继续执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分别确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周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