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教育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结合近期出现的消费纠纷事件,6月12日,辛集市教育局、辛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关于校外培训“平安消费”的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及家长朋友们慎重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正确缴纳校外培训费用,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熟知正当维护权益手段,主动举报违规培训行为。
1.慎重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取消,凡是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行为均属违规行为。
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严禁开班。
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切忌选择无证、无照、未经审批的“黑机构”。
★特别提示:凡是未经市教育局备案,租赁公寓、宾馆、会议室以及厂房等场所,以中小学生为招生对象开展的宣讲和培训均属于违规行为(备案查询电话83499680)。
2.签订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参加校外培训应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关于课时、师资以及退费规定。
3.正确缴纳校外培训费用
报名缴费时,一次性缴费时间不要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家长应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可在手机应用商店里搜索下载)找到培训机构和相应的课程进行购买,将培训费缴存至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索要正规发票,否则一旦发生经济纠纷,维权无从保障。
4.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
孩子学业发展的关键是让孩子专注于校内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能力,真诚希望家长朋友们不盲从、不攀比、不急躁,客观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拒绝参加各类违规培训。
5.熟知正当维护权益手段
家长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应及时与机构理性协商,若协商不成功,联系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市教育局8349968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若调解仍不成功,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主动举报违规培训行为
以“校外托管”“家政服务”“众筹私教”“一对一家教”和非学科类培训名义违规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无证、无照、不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的培训都是违规培训。在此,市教育局和消保委呼吁广大家长朋友们,请擦亮眼睛,如发现以上违规行为请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83499680
举报邮箱:xinji12391@163.com
据悉,近日,河北省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针对面向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生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行动聚焦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强化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加快校外培训消费纠纷化解等七方面内容,突出以县级为主,采取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三级联动检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