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PPT
起重机械操作21个安全要点
1.安全站位
在吊装作业中,吊杆下、吊物下、被吊物起吊前区、导向滑轮钢绳三角区、快绳周围、站在斜拉的吊钩或导向滑轮受力方向等都是十分危险的,一且发生危险极不易躲开。所以,工作人员的站位非常重要,不但自己要时刻注意,还需要互相提醒、检查落实,以防不测。
2.正确认知吊索具安全系数
吊装作业中,工作人员无吊索具安全系数的正确认知,往往以不断为使用的依据,致使超重作业总是处在危险状态。
3.拆除作业中一定要对遭遇的各种因素有预见性
比如:物件估重,切割的彻底性,拆除件受挤压增加荷重,连接部位未经检查就强行起吊等。
4.杜绝失误性操作
吊装作业与很多施工不一样,涉及面大,经常使用不同单位、不同类型的吊车。日常操作习惯、性能、指挥信号的差异等因素很容易引发误操作,所以要特别谨慎。
5.对被吊物体绑扎一定要牢
高空吊装拆除时对被吊物要采取“锁”而不是“兜”;对被吊物的尖锐棱角要采取“垫”的措施。
6.滚筒缠绳不紧
大件吊装拆除,吊车或机动卷扬机滚筒上缠绕的钢绳排列较松,致使受大负荷的快绳勒进绳束,造成快绳剧烈抖动,极易失稳,结果经常出现继续作业危险,停又停不下来的尴尬局面。
7.临时吊鼻焊接不牢
(1)临时吊鼻焊接强度不够。这里所讲的焊接强度不够,是指由于焊接母材表面锈蚀,施焊前清除锈斑不彻底,造成焊肉外表美观丰实,而实际焊肉与母材根本没有熔解在一起,载荷增加或受到冲击,便发生断裂。
(2)吊鼻受力方向单一。在吊立或放倒长柱形物体时,随着物体角度的变化,吊鼻的受力方向也在改变,而这种情况在设计与焊接吊鼻中考虑不足,致使有缺陷的吊鼻在起重作业中突然发生折断(掰断)。这类情况需要事先在吊鼻两侧焊接立板,立板大小厚度最好由技术人员设计。
(3)吊鼻焊接材料与母材不符及非正式焊工焊接。
8.吊装工具或吊点选择不当
设立吊装工具或借助管道、结构等作吊点吊物缺乏理论计算,靠经验估算的吊装工具或管道、结构吊物承载力不够或局部承载力不够,一处失稳,导致整体坍塌。
9.滑轮、绳索选用不合理
设立起重工具时,对因快绳夹角变化而导致滑轮和拴滑轮的绳索受力变化的认识不足,导向滑轮吨位选择过小,拴滑轮的绳索选择过细,受力过载后造成绳断轮飞。
10.无载荷吊索具意外兜挂物体
有很多事故是这样发生的,起重工作已经结束,当吊钩带着空绳索具运行时,自由状态下的吊索具挂拉住已摘钩的被吊物或其它物体,操作的司机或指挥人员如反应不及时,瞬间事故便发生了,而这类事故对作业人员和起重机具具有非常恶劣的后果。
11.起重吊装施工方案与实际作业脱节
主要表现为内容不全,缺乏必要的数据或施工方法与实际操作情况不符,使施工方案变为应付上级检查过关的挡箭牌,而没有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
12.空中悬吊物较长时间没有加封安全保险绳
有的设备或构件由于安装工艺程序要求,需要先悬吊空中后就位固定,而有的悬吊物在空中停留时间较长,如果没有安全保险绳,一旦受到意外震动、冲击或焊把线等伤害,将造成悬吊物坠落的严重后果。
13.工序交接不清或多单位施工工序平衡有漏洞
如有的结构或平台上一班拆除但下班交接不清楚,张三搭的棚子能否上人王五不知道,甲单位切断了平台梁而乙单位继续往平台上放重物,以致造成临时支撑过载。结果是问题发生了,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14.施工忙于进度确认不够
吊车站位没有进行地下咨询;作业前对吊运物重量确认不准及周围环境中的高压线路、运转设备、煤氧管道泄漏点等隐患和业主单位的安全警示标志没有及时发现而吃大亏。
15.使用带有“毛病”的吊索具
有些人为了省事,找根绳扣就用,殊不知这是别人扔的报废的绳扣,有的受过内伤,有的局部退过火,还有的让电焊打过,而这些毛病和问题是不容易检查出来的;还有的贪图便宜购买非正式厂家生产的滑轮、吊环等不合格吊具,使工人作业时提心吊胆。为了确保施工安全,请不要用别人扔的绳扣,对损坏报废的绳扣及时切断,防止他人误用;不要购买非正式厂家生产的吊具。
16.将麻绳当作安全绳
因为麻绳的承载性能远远不及钢绳,而且麻绳在日常保管及使用中极易遭受损害而降低抗拉力,所以,使用麻绳作安全绳起不到安全作用,反而使人产生心理依赖造成事故。
17.未设警示区
大件吊装及高空作业下方危险区域未及时拉设安全警示区和安排安全监护人,导致他人不明情况进入危险区域而发生事故。
18.吊车长臂杆吊重物对“刹杆”考虑不周
吊车长臂杆起吊重物时,由于吊车臂杆受力下“刹”,杆头与重物重心垂直线改变,如起杆调正不准,将造成被吊重物瞬间移位,如作业人员考虑不周,没采取回避措施(特别是在空中),就可能是一起事故。
19.两车同抬翻转一件物品计重不准
由于翻转中重心在变换,如果计算不准,特别容易导致其中一台吊车过载失稳而发生问题,这方面如果发生问题不但威胁到人的安全,而且机械经济损失巨大,历史上有深刻的教训,需要特别引起施工及技术人员的重视。
20.危险区域作业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如在天车梁上作业,事先与天车司机联系确认不够或因天车司机忙中出错的误操作,由于未采取挂警示旗、警示灯、设车档等措施,致使天车突然出现,施工人员躲避不及发生意外。
21.对气候影响考虑不足
露天未安装完的龙门吊等起重设备没采取可靠的封固措施,使用中暂停的塔吊吊钩没升到安全位置或锚封在较轻的重物上等,一阵风刮来便可能造成事故,有时突然出现阵风暴雨使电源短路,想抬钩都来不及。所以,养成良好的施工作业习惯非常重要。再有,风天大件吊装必须要考虑风载对吊车的影响因素,有危险或风力超过安全规定时不要作业。
附:史上最全的吊装安全操作指南
1、施工方案
★起重吊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审核、审批,超规模的起重吊装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设置要求:
1、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编制吊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JGJ 276-2012第3.0.1条)
2、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建质[2009]87号第八条)
3、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建质[2009]87号第五条)
4、暂停作业时应对吊装作业中未形成稳定的结构进行临时固定。(JGJ 276-2012第3.0.19条)
5、临时固定的构件完成永久固定,方可解除临时固定措施。(JGJ 276-2012第3.0.23条)
2、起重机械
★ 起重机械应安装荷载限制装置和行程限位装置,且灵敏可靠。
设置要求:
1、起重机械应安装荷载限制装置和行程限位装置。(GB6067.1-2010第9.2、9.3条)
2、实际起重量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5%时,宜发出报警信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00%~110%时,荷载限制器应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GB6067.1-2010第9.3.1条)
3、当吊钩、起重小车、起重臂等运行至限定位置时,触发限位开关切断上升、前进或旋转动力源。(GB6067.1-2010第9.2条)
★ 起重拔杆组装应符合设计要求,组装后应履行验收程序,且验收表应有责任人签字。
设置要求:
1、拔杆式起重机应进行专门设计和制作,经严格的测试、试运转和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JGJ 276-2012第4.1.6条)
2、拔杆组装后应进行验收,并应有责任人签字确认。(GB 5972-1986第A5.2条)
3、钢丝绳、地锚
★ 钢丝绳规格应符合起重机产品说明书要求,磨损、断丝、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 吊钩、卷筒、滑轮磨损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 吊钩、卷筒、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
设置要求:
1、应采用防脱绳带闭锁装置的吊钩。(GB6067.1-2010第4.2.2条)
2、应有防止钢丝绳脱出滑轮绳槽的装置。(GB6067.1-2010第4.2.5条)
3、卷筒凸缘超出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GB6067.1-2010第4.2.4条)
★ 起重拔杆的缆风绳、地锚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置要求:
1、地锚使用前应进行试拉,合格后方可使用。埋设不明的地锚未经试拉不得使用。(JGJ 276-2012第4.5.4-4条)
2、地锚使用时应指定专人检查、看守,如发现变形应立即处理或加固。(JGJ 276-2012第4.5.4-5条 )
4、锁具
★ 索具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采用绳夹连接时,绳夹的规格、数量及绳夹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 索具安全系数应符合规范要求;吊索规格应匹配,且机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吊索安全系数
工作状态吊钩、卡环钩挂吊环吊索直接捆绑重物起吊重、大或精密重物吊索安全系数66~810
设置要求:1、钢丝绳安全系数应符合GB/T 3811-2008中表44的规定。(GB6067.1-2010第4.2.1条)2、吊索规格和机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JGJ276-2012第4.3条)
弓形卸扣
D形卸扣
设置要求:
1、选择卸扣时应注意安全系数,一般有4倍、6倍和8倍的。
2、有明显永久变形或轴销不能转动自如,应报废。
3、扣体和轴销任何一处截面磨损量达原尺寸的10%以上,应报废。
4、卸扣任何一处出现裂纹,应报废。
5、作业环境
★ 起重机行走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设置要求:
1、起重设备通行的道路应平整,承载力应满足设备通行要求。(JGJ 276-2012第3.0.5条)
2、履带式起重机自重大,接地压力高,作业时重心变化大,对停放地面要有较高要求,以保证安全。
(JGJ 33—2001第4.2.1条)
3、轮式起重机作业前需将支腿垫实和调整好。(JGJ 33—2001第4.3.4条)
★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设置要求: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B.18.5规定。(JGJ 46-2005第4.1.4条)
6、作业人员
★ 起重机司机应持持证上岗,且证件与操作机型应一致;★ 起重吊装作业应设置专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设置要求:1、起重机操作人员、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严禁非起重机驾驶人员驾驶、操作起重机。(JGJ 276-2012第3.0.2条)2、对起吊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起动,上下联系相互协调,也可采用通信工具。(JGJ 276-2012第3.0.24 条)
★ 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字记录。
7、起重吊装
★ 多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构件时,单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设置要求:
1、多台起重机所受合力不应超过各台起重机单独操作的额定载荷。(GB6067.1-2010第17.3.1条)
2、采用双机抬吊时,宜选用同类型或性能相近的起重机,负载分配应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JGJ 276-2012第3.0.15条)
3、由专人全面管理多台起重机的联合起升操作,只有该人员才能发出作业指令。 (GB6067.1-2010第17.3.2-7条)
4、多台起重机械的起升过程中,应使作用在起重机械上力的方向和大小变化保持到最小。(GB6067.1-2010第17.3.2-5条)
★ 吊索系挂点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设置要求:
1、构件吊装和翻身扶直时的吊点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异型构件或无设计规定时,应经计算确定,并保证使构件起吊平稳。(JGJ 276-2012第3.0.9条)
2、当构件无设计吊环(点)时,应通过计算确定绑扎点的位置。(JGJ276-2012第5.1.5-1条)
★ 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禁止人员停留,且吊运重物不能从人的正上方通过;起重机吊具禁止载运人员;吊运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
设置要求:1、吊运载荷时,不得从人员上方通过。(JGJ 6067.1-2010第17.2.5条)2、禁止用起重机载运人员,严禁在已吊起的构件下面或起重臂下旋转范围内作业或行走。(JGJ 276-2012第3.0.18条)
8、高处作业
★ 起重吊装作业应按规定设置高处作业平台,且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设置要求:
1、高空用的临时工作台应固定牢靠,并应设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JGJ276-2012第3.0.6条)
2、操作平台可用φ(48~51)×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JGJ80-91第5.1.1-4条)
3、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JGJ80-91第3.1.3-4条)
★ 起重吊装作业应按规定设置爬梯,爬梯的强度、构造应符合规范要求;
设置要求:
1、吊装前在地面上把爬梯固定于拟吊装的柱子上。(JGJ 276-2012第6.3.1条)
2、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JGJ80-91第4.1.10条)
★ 应设置可靠的安全带悬挂点,并应高挂低用。
设置要求:
高处作业应佩挂安全带,并应系挂可靠,高挂低用。(JGJ 276-2012第3.0.4条)
9、构件码放
★ 构件码放荷载应在作业面承载能力允许范围内,码放高度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大型构件码放应有保证稳定的措施。
设置要求:
1、堆放构件的场地应平整压实,排水良好。(JGJ276-2012第5.1.2-1条)
2、重叠堆放的构件应采用垫木隔开,上、下垫木应在同一垂线上。堆放高度梁、柱不宜超过2层;大型屋面板不宜超过6层。堆垛间应留2m宽的通道。(JGJ276-2012第5.1.2-5条)
设置要求:
1、屋架、薄腹梁等重心较高的构件,应直立放置,除设支承垫木外,应在其两侧设置支撑使其稳定,支撑不得少于2道。(JGJ276-2012第5.1.2-3条)
2、装配式大板应用插放法或背靠法堆放,堆放架应经设计计算确定。(JGJ276-2012第5.1.2-5条)
10、警戒监护
★ 应按规定设置作业警戒区,警戒区应设专人监护。设置要求:吊装作业区周围应设置安全警戒线,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GB50755-2012 第16.6.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