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外网
澳门特区政府根据今年10月12日起正式生效的《司法警察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规定,司法警察局已增设保安厅及其辖下部门——国家安全情报工作处、国家安全罪案调查处、国家安全行动支持处、国家安全事务综合处,并成立恐怖主义罪案预警及调查处、网络安全处,分别专责维护国家安全、反恐、维护网络安全等工作。
澳门特区行政会表示,已获得通过并于10月12日生效的《修改第5/2006号法律〈司法警察局〉》,明确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列入司法警察局的专属职权,为配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区政府重新修订《司法警察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使司法警察局能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应对恐怖主义犯罪、网络犯罪工作上有完善的架构制度及作出更迅速的反应,提升整体执法效率。因应司法警察局承担的职责及组织架构均有所扩大,将增设一名副局长,按新增部门而设立相应的主管职位,并调整澳门司法警察局的人员编制。
澳门特区政府目前正在进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配套工作,是澳门特区全面履行宪制性责任的实质体现。澳门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证明,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如何维护国家安全,是一个兼具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命题。
防患于未然之际,立法于未犯之先
2019年10月,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在港澳特别行政区“一国两制”问题上,全会提出,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关于“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这样一种表述是第一次出现在中共中央全会的文件之中,其背后的基本考虑实际上是基于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多年来,澳门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原则,旗帜鲜明地维护中央对澳门的全面管治权,积极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
记者了解到,1999年,澳门回归祖国的同时制定了国旗、国徽及国歌的使用以及保护法律,让国歌与国旗、国徽享有同样的法律保护,这一做法走在全国立法前列;2009年,澳门完成基本法第23条规定本地立法,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从2016年开始,根据“非传统国家安全威胁”的内容,结合澳门特区的实际情况,相继展开了在维护网络安全、金融安全和民防安全、出入境以及反恐等领域的配套立法工作,完善或填补相关领域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保障;2019年澳门完成了对第9/1999号法律《司法组织纲要法》的修订工作,规定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案件,将由法官委员会在确定委任且为中国公民的法官中预先指定的法官审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之后,澳门特区在2019年1月又对原有法律进行修改,让国旗、国徽和国歌作为国家象征形式在澳门特区更加深入人心。
《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制定颁布填补了澳门在这一领域的立法真空,为解决此类重大问题提供了成功的例证,为澳门特区确立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底线与拦网,为澳门特区稳定的社会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既落实和履行了“一国两制”实践中澳门特区应该承担的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立法义务,也照顾到了澳门特别行政区本地的特殊需要。
此外,澳门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释法,主动在立法会选举法修改法案中增加“防独”条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国歌法列入香港、澳门基本法附件三后,澳门特区及时完成国歌法本地立法。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实施11年来,至今没有发生过需要引用这部法律的案件,国安法惩治的是企图分裂国家、煽动叛乱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极少数人,保护的是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的是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繁荣。上述实践都证明澳门特区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方面确实做到了不遗余力、不负所托。
长期从事澳门政治体制研究的澳门立法会议员陈华强向记者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条开宗明义,指出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12条阐明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第23条更明确要求澳门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由此可见,既然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是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所以在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等国家安全的问题上,具有不可推卸的宪制责任。为此,特区政府于2009年制定及颁布第2/2009号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法》,如实履行了基本法第23条规定的宪制性责任,填补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空白。
陈华强补充,根据基本法第2条的授权,澳门特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故第18条规定除列在附件三的极少数全国性法律外,其他一律均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这种制度设计充分体现出国家对澳门特区有能力履行基本法赋予立法、执法和司法等权限来维护国家安全的信任与尊重。
澳门特区政府保安司司长黄少泽表示,澳门特区作为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澳门的安全就是国家的安全。为此,澳门特区政府现正进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配套工作,是站在国家的安全需要,是履行基本法要求的宪制性责任,其目的是预防在澳门特区出现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完善澳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制,加强有关司法和执法方面的规范,使维护国家安全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黄少泽强调,澳门特区多年来所开展的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取得了理想的效果,通过有效防范和抵御外部势力的干预,切实维护了中央对澳门的全面管治权和澳门特区的高度自治权及独立司法权,澳门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多元化宣传教育,全方位社会共识
今年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澳门特区政府举办“国家安全走进校园”网络图片展,加深澳门居民特别是青年学生对国家安全的认识。当天,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贺一诚、澳门中联办主任傅自应、外交部驻澳门特派员公署特派员沈蓓莉分别发表专题文章,介绍澳门回归20年来在实践“一国两制”和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取得的成绩,阐述新形势下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意义。
国家安全得以实现当然是通过有效执法,但更有效的是对相关犯罪进行全面预防。预防犯罪在于知法和守法,知法和守法在于宣传教育。所以,澳门特区政府已连续三年在每年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举办国家安全教育展,向澳门广大居民展示国家安全各方面内容,提高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责任,推动他们积极参与维护国家安全的事务,协力特区政府全面履行应有的宪制性责任。
澳门通过多元化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捍卫国家利益的良好氛围。2001年3月31日,“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正式成立,协会成立后,将国家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致力于全方位、多领域开展宣传推广工作,包括:面向社会各界举办以维护国家安全为专题的学术研讨会、座谈会等;将宪法、基本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法》课程作为大学通识课程,面向教师、公务员等特定群体开办培训班,结合《维护国家安全法》、社会热点问题等进行授课,帮助其正确理解、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基本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法》;面向市民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让维护基本法和国家安全的价值观念以喜闻乐见的形式“飞入寻常百姓家”;与澳门特区政府合作开展宣传、推广、研究活动,到内地进行纪念澳门基本法颁布周年和澳门回归周年宣传活动;从2012年起开办“澳门基本法青年推广大使”培训计划,并在此基础上推动成立“澳门基本法青年推广大使协会”,培养出青年一代基本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法》宣传推广的生力军;组织不同界别访京交流团及内地交流考察团,与中央有关部门及《维护国家安全法》原草委、筹委等交流研讨,加深对国家政策、基本法的认识和了解。
对此,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林志鹏认为,维护国家安全是高度重要的政治工作,只有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一国两制”,才能保障其顺利实施,并最终取得最佳的制度绩效。回归21年来,澳门历任行政长官、司局长、部门首长等高级官员以及社会各界代表、行业精英,始终高举爱国爱澳旗帜,牢固树立国家民族观念;始终坚持“一国”原则,正确处理特别行政区与中央的关系;始终把建设好澳门与实现民族复兴的奋斗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维护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广大澳门同胞绝不允许任何破坏“一国两制”、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坚决杜绝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基本法权威以及利用澳门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
澳门理工学院人文及社会科学高等学校校长林发钦表示,如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这是港澳特区“一国两制”实践中必须认真面对和回应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从长期来看,要将维护国家安全教育与宪法基本法教育、国民教育,以及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增强特区居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进一步筑牢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
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国家安全是永恒的课题,维护国家安全既是恒久的工作,也是包括港澳居民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共同责任。
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这部法律的实施,对于如何持续推进和完善澳门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有一定的借鉴和启示作用。
澳门特区政府保安司司长黄少泽表示,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同样对澳门的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启示作用。在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贺一诚的领导下,保安当局正在既有的工作基础上,积极配合特区政府持续健全和完善澳门维护国家安全体系的建设。目前,澳门多项国安配套立法工作正有序推进,专责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机构已经筹设,相关执法部署也在持续优化或加强,旨在有效防范和及时制止境外敌对势力对国家和澳门事务的干涉,竭诚为国家和澳门的安全和发展,尤其是当前社会经济复苏和民生福祉保驾护航,确保有效维护国家统一,以及“一国两制”在澳门成功实践的累累硕果。
澳门大学法学院宪法与基本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江华认为,澳门特区必须加强与中央的沟通,就中央与澳门特区之间如何就维护国家安全相关工作加强联系和配合以及澳门特区如何在情报收集、国安执法等方面得到中央的更多支持和协助等问题征询中央的意见。澳门特区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已实施多年,对潜在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犯罪行为起到了很大的震慑和预防作用,但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仍有值得提升的空间。目前澳门特区的《维护国家安全法》主要还是在实体法层面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作出规定,但并未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在刑事诉讼程序方面做出特别规定。对此,澳门特区应当尽快制订一部系统的、完整的针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配套程序法,保障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执行。
还有专家学者提出建议,有必要根据澳门的实际情况,修订《维护国家安全法》,引进“非传统国家安全威胁”的部分内容;如果认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根据基本法23条而制定,不能修改,就继续采用现行方式,将“非传统国家安全威胁”的内容,分别增补进现有的各领域法律中去;参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反间谍法取代原国家安全法的操作模式,另立新《国家安全法》的方式,制定一个新的《维护国家安全法》,但原《维护国家安全法》则作改名处理。为避免“叠床架屋”,新法律对现有法律的内容,只是一笔轻轻带过,集中在应对其他“非传统国家安全威胁”因素方面。
正如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贺一诚今年9月28日在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召开本年度第二次全体会议时所说,在急剧变化的内外安全环境中,澳门的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在疫情等诸多负面压力下仍能稳中有进,社会的祥和稳定得来不易。面对世界正处于百年所遇之大变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既要不断健全维护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也要持续凝聚广大居民和爱国爱澳力量,坚定维护国家和澳门特区的安全和稳定。
维护国家安全,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海外网记者 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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