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市州知识产权培训资源优势,促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工作实际,对《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管理办法》(鄂知办〔2021〕17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了《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本办法进行相关解读。
一、指导思想
本次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总体要求,推进建设管理规范、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为湖北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二、修订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知识产权人才规划的工作部署。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总结吸收工作实践经验,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完善体制机制、明确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和强化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运行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促进湖北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修订背景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先后于2017、2019、2021、2023年组织四轮复核评估。评估结果表明,各培训基地充分依托资源优势,突出特色开展培训工作,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复核评估发现,部分基地所在单位对基地的支持力度还不充分,基地的自身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在培训模式、课程设置和服务地方等方面缺乏探索创新,培训基地的活力有待激发;尚未建立有效的“政校企”多元联动的合作机制,精准服务企事业单位的水平还有待提高。
在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等背景下,新技术和新产业蓬勃发展,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挑战,对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培养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培训基地服务效能,立足湖北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对《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四、修订内容
本办法分为总则、职责、基地设立、基地运行、基地复核评估、基地管理和监督、附则和附件部分,共7章30条。
第一章“总则”,共计3条。对本办法的目的、培训基地的定义和培训基地的工作原则进行了规范。本章主要修改了第一条,结合时代发展和形势变化,对部分表述进行了修订完善。
第二章“职责”,共计4条。对培训基地工作中涉及的各方主体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
第三章“基地设立”,共计2条。对培训基地设立的基本条件和程序作出了规定。
第四章“基地运行”,共计10条。对培训基地运行中的工作形式、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经费等相关问题作出规定。
第五章“基地复核评估”,共计5条。对基地复核评估的原则、周期、指标体系、复核评估程序、复核评估结果的运用等内容加以规范,并设立了附件《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复核评估指标体系》。
第六章“基地管理和监督”,共计3条。对基地工作计划、经费管理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第七章“附则”,共计3条。
五、工作创新
1.对省局、市州局、基地所在单位和基地的工作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划分,使职责职能边界更为清晰。尤其是就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对培训基地的支持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第十九条)。并对基地的工作目标进行明确,包括基地开展工作的具体形式、培养对象、服务地方途径等(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为培训基地有序开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2.强调以评促建,优化基地复核评估流程。将复核评估由两年一次调整为一年一次,推进复核评估工作常态化进行;细化评估评分标准,推动基地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增加“产学研课题实施”、“输出知识产权人才”、“服务地方开展宣教活动和咨询服务”、“专兼职师资和培训学员获得市州以上荣誉”等新指标,适应新时代知识产权工作要求;对加分项目指标进行修订,增强培训基地工作显示度,包括:(1)基地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和培训班次、课题项目;(2)基地开发精品课程获得省级以上认可并推广使用。(3)基地建设特色鲜明,引领辐射作用明显,在当地或省内其他市(州)有一定影响,得到公认。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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