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陈琼烨
“‘双减’实施以来,我省90%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选择参加校内课后服务。而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师资和人员缺口较大,校内现有的音体美等教师无法满足大量的拓展性课程需求。”
5月25日,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朱国清发表上述观点,“引进非学科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是国家和省‘双减’文件中的明确要求,也能减轻教师负担、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意见》适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参与学校课后服务须具备办学资质、从业人员资质、培训课程、信誉实力等条件。
遴选采用“双层遴选”形式,即“ 区域遴选”和“学校招选”。前者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下,由科技、文旅、体育等非学科机构的主管部门分别牵头落实;后者由各学校负责。
为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正,《意见》规定,遴选“白名单”的评审专家从各地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产生;评审过程应有多方代表参与监督。
“学校招选”项目应邀请有关专家,并按一定比例推选相关教师、学生、家长等群体代表进行评议;赞成票的门槛比例一般不得低于70%,没有达到赞成票门槛比例的项目不得引入校园。
《意见》对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收费提供了多种方式,可纳入课后服务费范围统一收取,也可单独纳入代收费范围收取,但不得重复收费。
《意见》还规定,非学科机构人员一般不能超过学校课后服务参与人员总数的50%。首次招选的项目一般签订一年期合同,学校一般每学期组织一次非学科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质量评估。如师生、家长对培训项目满意度比较高,可续签一次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续签合同期满后须重新招选。
该《意见》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今年4月、5月,山东省教育厅、三亚市教育局均发布相关通知,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作出规定。整体要求相差不大,但在各别细节上稍有出入。
比如退出机制中的“家长满意度的比例”,山东规定,学生和家长对引入机构的服务质量满意度不到80%,学校将责令其整改直至终止服务协议;日常服务中,只要有30%以上学生和家长提出不满意,学校就会书面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终止服务协议。
三亚规定,每学期末开展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对满意率低于60%的特色课后服务项目,下一学期将不再开设。
今年2月,上海市教委印发《上海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明确学校可引入的资源包括经遴选符合相应要求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但并未对遴选程序作出说明。
对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而言,进校参与课后服务无法被视作“商机”,盈利空间并不大。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告诉界面教育,国家要求必须坚持公益属性,此类课后服务通常由学校统一购买,目前不少地区课后服务并不向学生收费,而是由财政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