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10月4日电(记者田金文)记者从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已培训藏汉双语法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双语裁判文书制作人员等约1000人,保障藏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法律语言是非常专业和严谨的。目前西藏还有部分当地群众不懂得汉语,尤其是在农牧区。这就使得我们双方沟通起来有一定的语言障碍。通过双语培训,我学习了藏汉双语的法律术语,这帮助我拉近了和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对于办案、化解矛盾纠纷都是非常重要的。”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小珍法官说。
全国藏汉双语法官西藏培训基地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于2013年7月设立,2015年至2018年间先后举办了四期法官培训班、一期培训教材编写研讨班,西藏自治区法院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法院共352名藏汉双语法官参加了培训。
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负责人泽旺贡布说:“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班有力促进了全区法官掌握西藏法院在藏语文法律术语翻译方面的基本规范和翻译技巧,促进了法官藏汉双语审判能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