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暑假期间规范校外培训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切实减轻暑假期间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现就暑假期间规范校外培训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告知孩子1.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暑期学习实践任务,合理安排暑期生活,给自己规划一个轻松而有意义的假期。2.主动拒绝学科类培训,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可选择不参加或根据自身兴趣爱好,理性选择参加非学科类培训。二、告知家长3.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育人观,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增进暑期亲子沟通,指导孩子科学安排暑假学习生活,不强迫孩子校外培训。4.全省范围内所有涉及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均属违规违法办学“黑机构”。5.应为孩子选择“证照齐全”(即培训机构应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审核意见书,同时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6.务必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7.培训费应于临近课程开班前才缴纳,一次缴纳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8.应将费用缴纳至“青海省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平台预收费专用账户”,缴费后应索要正式发票,主动拒绝任何私下交易。三、告知教师9.着眼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关注孩子个性发展,科学合理给学生安排布置假期任务。10.牢记师德师风,不得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任何培训活动,更不可私下违规组织开展各类培训。11.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能力特长,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暑期校内托管服务活动。四、告知学校11.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学校教育资源,结合学校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12.不违规组织补课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学习好、理解好“双减”精神,主动拒绝违规校外培训活动。五、告知机构13.强化软硬件建设,通过正规渠道申报,及时取得合法培训资质,规范自身培训行为,主动自觉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活动。14.认真进行自查整改,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纠正不规范培训行为。六、告知部门15.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加强机构管理,净化培训市场,监督、指导和帮助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活动。16.服务培训机构,根据设置标准和审批流程,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办理培训资质。17.组织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严查处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关停一批违规办学机构,处罚一批违规培训人员。18.及时查处并向社会通报查处的违规校外培训典型案例,对违规培训人员和机构形成震慑。19.持续深入加强宣传引导,运用多种媒体平台,宣传“双减”政策,发布提示信息,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良好局面。七、告知全民20.全力支持“双减”工作,积极主动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监督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举报。各市州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