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通知
从今年起连续三年
在全省开展
合作社带头人“万人培训计划”
每年培训1万人
人均3000元
不少于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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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农村厅文件
甘农发〔2019〕84号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
万人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2019-2021年)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政府从今年起连续三年,在全省开展合作社带头人“万人培训计划”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万人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年)》,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3月5日
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
万人培训计划
实施方案(2019-2021年)
根据2018年12月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全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发挥带动作用培训班上的要求,为分区域、分产业、分行业、分层次连续三年(2019-2021年)扎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每年1万人的培训,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加快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合作社在带动农民脱贫增收、联结小农户与大市场、增强农户抵御风险能力和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万人培训计划”,连续三年每年培训1万人,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经营与发展壮大,助推产业扶贫和乡村振兴。
二、培训内容
(一)农民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唐仁健省长在全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带动作用培训班上的辅导报告和李旺泽厅长在全省贫困村农民合作社扶贫带贫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等;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主要包括制度创设、产业打造、队伍建设、财务管理、收益分红、融资保险、年度报告公示、税收政策、风险防控及服务社员等;
(三)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化连片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全程质量管控、品牌创建、产品营销等;
(四)参观省内外示范性合作社、开展现场交流和互动、分享经验、探讨发展思路等。
三、培训方式
采取课堂教学、考察学习和现场操作等相结合的方式,分区域、分产业、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多样化专业化的灵活培训。大力推行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实现产业周期培育工作全程覆盖的“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实训服务”的培育模式。坚持问题导向,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尽可能地把培训班办在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现场,现场讲、现场学。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在线教育培训、手机“新农具”等,提升培育的实效性。
四、分层培育
围绕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等关键环节梯次推进,分层次培育。省级在庄浪、宕昌、安定、环县、西和、徽县、会宁、秦州、宁县等县区开展抓点示范,总结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市级在定西、武威、兰州、平凉等市开展合作社带头人中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带动县区培育工作的开展;县区要按照合作社带头人三年培训计划全面展开,高质量完成培育任务。
五、培育经费
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生产经营型人员培育人均3000元的标准,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的要求,每年至少安排3000万元,连续三年每年培育1万人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其中,2019年安排培育任务10230人,资金3069万元。
六、培育实施
(一)确定培育机构、分解培育任务。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省上下达的培育任务,结合各自实际,从农广校、农村经营管理站、农技推广机构,有培训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中择优选择确定培育机构。并将培育任务分产业,分行业分解到培育机构。
(二)开展摸底调查、遴选培育学员。培育机构要与农村经营管理站紧密合作,重点对示范性和规范提升合作社开展摸底调查,填写《新型职业农民摸底调查表》,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按照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学习积极性高,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三年内没有接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条件从培育对象库中遴选培育学员。坚持贫困村优先、先申请先安排的原则,统筹安排好今后三年的培训计划。
(三)立足产业发展、制定培育计划。培育机构要针对当地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产业发展、经营管理、合作社规范运营等,按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管理要求,重点突出教育培训(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教师遴选、教材选编、组织实施等)、认定管理、政策扶持、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等方面的内容,科学制定操作性强的培育计划,经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实施;宕昌等9个省级抓点示范县区及定西等5个中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市的培育计划经省级审定后实施。
(四)精选优秀师资、优选培训教材。各市州、县市区要从合作社带头人“万人培训计划”实施的实际出发,将合作社辅导员、示范性合作社带头人等人员补充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根据培训内容精选优秀师资承担相应的培育任务。培训主教材推荐使用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规划教材《农民合作社建设管理》一书,并以全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带动作用培训班上唐仁健省长的辅导报告及专家讲义等为辅导教材。
(五)实施班级管理,开展规范培训。按照“一班一案”的管理要求,做好班级培育计划,按步骤、按要求把培育的各个环节做细做实。按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的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培训台账和班级档案,进行必要的考试考核,并将班级及学员信息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类型中。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2019年万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要在9月底之前完成。
(六)做好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委托机构,根据各县市区制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依据认定条件和认定标准,履行认定程序,开展规范认定,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培育机构结合跟踪服务,对接产业扶持项目,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切实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并鼓励支持他们成立专业协会或产业联盟,实现抱团发展。
(七)开展跟踪服务。充分利用“云上智农”APP等信息化教育培训手段开展在线教育培训和移动互联等不间断服务,搭建合作社带头人互帮互学、互惠互利的发展平台。并从技术咨询、政策落实、创业引导、信息共享等方面对认定的合作社带头人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全程跟踪服务,随时掌握发展状况,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按照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要求采取机构总结、县级验收、市级考核、省级抽查的办法进行,以确保培育工作的真实性、档案建设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八、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是发展壮大农村实用人才的主要途径,对推动产业扶贫意义重大,对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影响深远。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抓好万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培育作为产业扶贫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合作社大水漫灌”问题整改措施的主要举措,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培训工作时间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规范资金使用。资金用于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培育。包括需求调研、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教师、信息化手段、认定管理和跟踪服务等,采取钱随事走的办法合理列支。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培训机构的基本建设,不得切块给各部门使用,不得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
(三)强化安全责任。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特别是培训机构一定要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重点做好集中培训、基地实训和外出考察期间学员在吃住行等方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工作。培训机构法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确定专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注重总结宣传。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在培育实施方面的好经验、好模式和好典型,积极营造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培养的良好氛围。
甘肃省万名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
三年培训计划任务表
(2019年-2021年)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19年甘肃省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甘肃农业大学:
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2019年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培育效果。
附件:
1. 2019年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资金分配及培育任务分解表
2. 2019年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附件1-2下载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3月5日
2019年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资金分配及培育任务分解表
2019年甘肃省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工作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培育任务,规范培育实施,提升培育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全省农业农村中心工作,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作为助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的重要抓手,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导向,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质量效能为重点,根据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紧扣“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环节,实行“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三类职业农民,加快培育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推动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带动乡村人口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一)推进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加快建立完善适合省情、农情的职业农民制度和配套政策体系。围绕职业农民发现、培养、发展全过程,推动全面建立职业培训、资格认定、职称评定、定向扶持、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和使用激励等相衔接、互配套的职业农民制度。
(二)建立健全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主渠道作用,统筹利用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村经营管理单位、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资源,健全完善“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教育培训体系,并以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为依托建立实训基地,为职业农民提供各类便捷服务。
(三)突出抓好万名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培养。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营、管理和发展壮大,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连续三年每年万人培养,提升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合作社在带动农民脱贫增收、联结小农户与大市场、增强农户抵御风险能力和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产业扶贫和乡村振兴。
(四)着力抓好万名专业技能型贫困户主要劳动力培训。紧扣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产业发展中的关键环节和关键技术,围绕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用工需求,开展万名专业技能型建档立卡贫困户主要劳动力精准扶贫培训,提升生产技能,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集中连片种养基地培养产业工人,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五)认真抓好万名专业服务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培训。围绕加快推进畜禽良种化、农业科技化和农机现代化,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开展万名家畜繁育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机手、农技员等类型的培训,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培养社会化服务专门人员,促进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不断提升。
(六)统筹抓好分行业生产经营型种养大户等示范培育。围绕各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开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现代青年农场主和新型职业女农民等农业农村部安排的示范培育,培育一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保障粮食生产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三、基本要求
(一)精准遴选培育对象。各县市区要按照今年培育计划任务、培育类型,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结合农民意愿,按照“培训什么产业的技能、遴选从事什么产业的农民”的原则,认真做好培育对象的摸底调查和遴选工作,提高对象遴选的精准性和培训的针对性。
以县域为单元,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掌握培育对象的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和培训需求等信息,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组织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符合条件的农民,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育。各地要优先将“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中有培训需求的用户列为培育对象(通过平台自动导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并加以标注)。培育对象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60周岁(现代青年农场主在18-45周岁之间)。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还要做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的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等工作。
(二)培育机构和培育任务
1.确定培育机构。培育机构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省上下达的培育计划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确定,每县原则上不超过5个。支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参与培育工作,真正把有热心、有条件、有能力、有经验,愿意承担培育工作的部门或单位纳入培育体系,承担培育任务,确保培育质量。
2.分解培育任务。一是各县市区要将下达的培育任务(详见附件1)及时分解落实到培育机构,并向当地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倾斜;二是58个省农业农村厅包抓督导工作队和礼县帮扶工作队要结合县市区产业发展需要和本单位专业特长,依托县市区培育机构,抓好2个专业技能型示范培训班。
甘肃农业大学承担现代青年农场主省级层面的集中示范培训;定西市农广校等5所市级校承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中级试点培训。请各市州于3月30日前将《2019年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育机构暨培育任务分解汇总表》(附件2之附表1)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备案管理,并指导和督促县市区将主管部门信息、培育机构信息、培育任务数以及本县总任务数等分类添加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
(三)培育时间与补助标准。按照不同培育对象、不同培育时间、实行不同标准补助。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按人均3000元标准补助;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两类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按人均1000元标准补助。要在年底之前完成教育培训、认定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之后,按照不少于一个产业周期,做好政策落实、跟踪服务、创业发展等全过程的培育。
(四)资金使用。省上根据各县市区农业总产值、农业从业人员、年末耕地面积、贫困人口以及上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完成情况等综合因素,将培育补助资金切块到县市区,并向部、省级示范县以及贫困县倾斜。资金用于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培育。包括需求调研、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教师、信息化手段、认定管理和跟踪服务等,采取钱随事走的办法合理列支。不得用于培育机构的基本建设,不得切块给各部门使用,不得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
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培育实施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分为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等基本环节,每个环节环环相扣、梯次推进。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抓好每个环节每项具体工作的落实,确保培训、扶持、管理、服务和发展一体化,确保培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教育培训
1.强化统筹指导。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培育机构的确定和培育计划任务的分解等工作,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培育机构和实训基地在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和培训服务等方面的责任,准确领会项目实施和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切实提高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和实施效果。要按照《2019年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规范操作流程表》(附件2之附表2)要求,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工作和责任人,层层抓落实,建立职责明确、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2.制定培育计划。培育机构要参照农业部发布的培训规范,根据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坚持生产经营型分产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专业服务型依岗位的办班原则,在全面领会省上实施方案要求的基础上,从教育培训(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教师遴选、教材选编、组织实施等)、认定管理、政策扶持、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等方面,依据培育工作实施的先后顺序,制定简单明了、操作性强的培育计划,经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实施。
3.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教材。根据培育计划,分类型,按产业、工种和岗位分别进行课程设置和学时安排,各专业课程包含公共基础课(含禁毒知识、艾滋病防治等培训内容)、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和实训操作课四大模块,强化模块化培训,突出职业素养、质量安全、绿色发展、手机“新农具”应用等内容模块。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培育要根据《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万人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要求,精准精细做好培训内容的设置和安排。各地也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和安排课程内容和学时。培训教材按照先进实用、择优选用的原则,从培育教材库中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规划教材,也可根据需要使用地方教材。
4.遴选优秀师资。各市州、县市区要建立并不断补充完善开放共享的培育师资库,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从师资库中遴选不同师资承担相应的培育任务。要充分发挥当地专业技术人员、“土专家”、“田秀才”和“致富能手”的作用和优势,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现身说法,提高培训效果。
5.实施班级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行班级管理,并做到“一班一案”。培训班要按类型分设,每班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培育机构要按班建立规范统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的《2019年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台账》(附件2之附表3),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复印件),培育机构法人代表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培育机构要对参训学员身份证(正面)数码照相,并采集每次培训活动数码照片(必须有日期自动生成),以备归档。要动员和组织培训学员通过“云上智农”APP对培训教师、培训班组织管理、培训基地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参与评价的学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
6.开展培训考核。每期培训班结束时,培育机构要对参训学员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全省统一式样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附件2之附表4)。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现场技能操作测试,鼓励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受训农民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增强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