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玉)近日,辽宁省教育厅会同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等六部门联合出台《辽宁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对在辽宁省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开展备案管理、排查整顿等治理行动,并督促存在问题的机构全面整改。
《辽宁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将从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教师资质等方面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开展全面排查。要求培训课程设置应当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平台不得包含低俗有害信息以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及链接,不得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等。
在培训时长和教师资质上,要求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晚上9点。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聘用的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按照政策要求,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必须将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在平台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或超过3个月的费用。
通过备案审查,将建立校外线上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培训机构列入白名单,将存在违规行为的列入灰名单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黑白名单通过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辽宁省教育厅网站等及时发布、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