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
省教育厅5月3日印发通知
证照齐全、经验收合格的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5月10日后可以有序恢复线下培训
恢复线下教学时间由各市县
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准备条件确定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决定恢复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基于以下几点考虑:第一,我省连续68天无新增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整体向好;第二,我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学以来,全省生产生活秩序正常;第三,部分参加高校艺考的高三学生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辅导培训需求强烈。日前,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考虑高三艺考生和高三复读生的需要,允许符合防控条件,面向高三艺考生和高三复读生的教育培训机构逐步开展线下教育培训。
省教育厅要求,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科学制定复工复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准备工作验收不通过不开课、防疫物资准备不足不开课、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开课,确保校区“一片净土”。要坚持属地主责,由市县(区)政府统一部署、统一指导、统一检查、统一验收,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要坚持错峰错时开班,涉及高考艺考培训的,可在安全条件保障前提下先开班。
各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登记部门、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其严格执行国家、我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落实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切实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培训机构师生线下培训万无一失。
同天,省教育厅还印发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活动工作指引》,要求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复工复课前,对全体教职员工和学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排摸,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进行全面消毒;要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每天至少2次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并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和要求,条件允许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恢复线下培训后,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通过课程调整、预约上课等形式,合理控制同一时段内的学员数量。进入机构时,教师和学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室内教学时,教师和学员要佩戴口罩,并注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根据安排,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后,各登记部门和市县(区)教育局将对本地区经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督查和日常监督,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督促其各项防疫工作落实到位。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培训机构,将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原标题:
海南校外教育培训机构5月10日后可有序恢复线下培训
室内教学应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