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月10日,记者从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该厅发布了关于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即日起,安徽省暂停安全生产集中培训、考试考核和证件发放,试行开展安全生产网络公益培训。
暂停安全生产集中培训
记者从公告中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从即日起,至安徽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束,全省所有企业暂停“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集中培训;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暂停组织集中培训,特别要避免提前收取培训费用行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暂停组织考试考核、证件发放,积极推进电子证照推广工作。
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管理人员合格证证件在疫情期间到期的,仍视为有效。持证人应在全省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定培训,并申请考试考核。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在响应解除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积压的考试考核工作,包括疫情期间的补考工作。
试行开展公益性安全网络培训工作
企业复工复产前,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返程、复工、返校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5号)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明电〔2020〕2号)、《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2020〕3号)要求,分散开展好复工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培训过程应当避免人员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网络培训等方式进行。
疫情期间,为抓好全省各行业企业复工复产中的安全培训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积极拓宽培训渠道,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试行开展公益性安全网络培训工作。
如有具体意见和建议,请致电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人事教育处 0551-62999547,安徽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0551-62640201。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 余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