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刘洋)35人以上的大课收费30元/课时人次,10人以下的小课收费50元/课时人次,上浮不能超过10%……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情况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对学费价格做出上述决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根据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学科类校外培训范围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其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制定;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其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局制定。
此次金华市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具体为:10人以下班型收费基准价为50元/课时人次,10至35人为40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为30元/课时人次,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意见》明确,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其中,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此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限1年。
《意见》要求,在监管工作中,要切实将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通过网站、收费场所、“金信培”(金华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公开媒体等途径提前向社会公开;并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于每年6月底前分别报送当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监管部门要督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做好各类培训收费信息公示。制定发布培训价格行为规范,广泛实施提醒告诫,督导校外培训机构强化价格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加强线上监测和线下巡查,及时查处学科类培训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明码标价以及非学科类培训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据介绍,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8日。上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执行。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参照执行。
新京报记者刘洋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