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培训补贴
一、政策依据
1.《西藏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藏人社发〔2018〕157号);
2.《关于发布2020年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93号)
3.《西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社〔2020〕15号);
4.《西藏自治区就业资金实施细则》(藏人社发〔2020〕68号)。
二、受理条件
1.培训机构申领补贴的项目制培训班已得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委托;
2.培训机构已按照委托协议约定完成规定时限的培训教学,达到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考核要求;
3.培训机构已按流程对申领补贴的项目制培训班进行实名制录入等信息化管理。
三、申请材料
1.培训机构开具的合法票据(原件);
2.培训绩效评估表(培训委托方出具);
3.补贴申领表;
4.培训学员实名制花名册(系统打印);
5.培训考核成绩表(培训机构考核后出具);
6.技能等级评价成绩表(技能评价机构出具,非技能评价职业可不提供);
7.培训后就业去向信息和跟踪服务信息表;
8.培训机构资质(办学许可证、银行开户信息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分别由提供方签章。
四、办理时限
因各职业(工种)培训时限各异,本业务办理时限按照委托培训协议约定执行。
五、办理流程
培训机构提交培训全流程档案→培训服务处审核档案→市场处核实就业信息→培训服务处出具绩效评估表→资金管理处审核资金申领信息→单位主管审批→财务拨款。
六、办理方式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