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带孩子参加校外培训,培训前不知有哪些必不可少的程序;培训过程不能继续了,应该怎样协商退费。针对这些问题,沈阳市教育局给参加校外培训的家长提个醒。
第一,不要盲目参加培训。在您带孩子去参加培训前,要从孩子长远发展认真思考孩子参加培训是否必要,切忌盲从。每位家长都“不想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但孩子的健康成长更重要,参加了不适合的校外培训,可能适得其反。所以,一定要综合考虑孩子的情况,理性地参加校外培训。
第二,要选择正规的培训机构。参加校外培训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培训机构,家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了解培训机构是否正规,一是可以登录“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查询;二是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会在办学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授课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件等。
第三,正式培训前要签订合同。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千万不能怕麻烦,一定要签订正规的培训合同。2020年6月17日,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责、权、利关系,对维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十分重要。签订合同前,家长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后一定妥善保留合同副本。
第四,规范地交纳学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要求:“培训机构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以赠送课时、办预付卡等形式诱导家长,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费用的行为是不允许的,家长不要被一些“小利”所蒙蔽。利用第三方信贷,以“预缴、预存、优惠报名、信贷分期”等风险很高,也是明令禁止的。在这里,还要特别提示您,交费后索要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第五,遇到纠纷怎么办。当您遇到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培训需要退费时,可以参考《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的规定申请退费,或者依据培训合同约定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按照《民法典》的有关条款,通过民事诉讼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