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为全面提升渔船管理服务组织船管员(网格员)协管水平,8月4日-5日,江苏渔港监督局在连云港市分两批组织开展连云港片区海洋渔船管理服务组织船管员业务培训,江苏渔港监督局副局长刘夕明、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张长春、副支队长杨波出席培训并做动员讲话,连云港市各沿海县(市、区)100余名船管员参加培训。
刘夕明副局长指出,连云港片区船管员业务培训因前期疫情防控一推再推,今天瞄准疫情防控稳定期和伏休开捕有利时机及时开班,足见船管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迫在眉睫。渔船实施组织化管理是改善我省渔业安全管理现状、压实属地政府责任的客观需要,也是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三年大灶”的必然要求。各渔船管理服务组织要认真按照省政府299号文件精神和组织化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对表对标,补齐自身业务短板,提高船管员履职尽责能力,推动属地监管责任及时“补位”。
他强调,渔业安全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渔港规范运营、渔船有效管控、船员有序管理,渔船组织化管理作为推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要着力于搭建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船东船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牢牢盯紧“船员、渔船、渔港”渔业安全管理三要素,在防止渔船“带病出海”工作上狠下功夫,争做渔船平安生产作业的贴心“小管家”和“娘家人”。他还对此次培训提出几点具体要求:一是加快推进管理服务组织建设,全面实现海洋渔船组织化管理全覆盖,确保“一船不漏”;二是准确排查渔船安全隐患,全面提升船管员安全隐患排查能力,确保“一船不落”;三是管理服务组织日常工作开展要细,全面落实船管员日常工作清单,确保“一船不差”;四是渔船管理工作台账要实,全面反映渔船真实情况,确保“一船不虚”。
此次培训重点围绕管理服务组织指导意见解读、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进出港报告系统等内容。为进一步提高培训效率,培训另外增设了培训测试环节。期间,江苏渔港监督局组织连云港市各沿海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及重点渔业乡镇管理人员召开座谈会,了解管理服务组织考核评价进度、省级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等,全方位掌握管理服务组织运行存在的困难,并对下一阶段渔船组织化管理工作做出部署。
来源:江苏渔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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