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事件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
事件详情 9月9日,接群众举报,有机构将于当日下午2时在新都区宝光大道126号进行“联考”。新都区高度重视,“双减”办协调教育、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打着“为名校招生”旗号,实则违规组织考试。现场检查中发现,在川视宝光宾馆“四季厅”内有省内164名小学6年级学生正在进行数学考试,3名人员负责监考。经核实,该场地由成都易达新思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租赁使用,租期半天。3名监考人员为该公司从平台中介处临时聘用,聘期半天。本次考试该公司收取每名家长400元“服务费”,共收取费用65600元。
机构详情 成都易达新思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区街道马超东路266号1栋6层605号。经营范围: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
处理结果 1.责令立即停止考试行为,当场解散学生,清退违规收取的所有费用;2.查封现场所有试卷(含草稿纸张)及参考学生签到表;3.约谈公司负责人,向其宣讲“双减”政策,责令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关于招生考试等相关政策,对组织考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将组织考试相关情况书面报区教育局,以备核查;4.当场与“四季厅”负责人取得联系,告知不得再将场地租赁给相关类型的公司及个人当作考试场地;5.针对该公司的经营行为,移交新都区市场监管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二
事件地点 成都市双流区
事件详情 近期,接东升街道校外培训治理网格化巡察线索,双流区一杆旗南街一居民房内存在违规学科类补习。接到线索后,双流区“双减”办立即会同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街道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前往核实。经核查,该住户持有“双流区梓熠欣文艺创作工作室”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现场有正在午休托管的学生10余人及相关辅导书籍。
机构详情 双流区梓熠欣文艺创作工作室(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107号1层。经营范围:文娱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教育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等。)
处理结果 1.立即叫停其违规办学行为,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清退所有学生并退还所有剩余费用,做好相关解释工作;2.向现场工作人员宣讲“双减”政策,责令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属地街道加强对此处巡察力度,避免“复燃”;4.双流区“双减”办将不定期会同属地街道实施“回头看”,跟进整改情况。截止目前,该点位已按要求关停,并完成学员清退工作。
案例三
事件地点 宜宾市珙县
事件详情 9月16日,珙县教育体育局接到举报,反映一家名为“天天向上”的非法培训机构在珙县巡场镇兴达街荷花苑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核查,该机构无办学许可证、无营业执照,属非法培训。现场有4名该机构工作人员为20余名中小学生提供学科类辅导。
处理结果 1.检查组当场下发放《告知书》《责令停止办学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2.现场督促该机构负责人立即联系家长,组织学生有序安全疏散,限期退还所收取的培训费用,稳妥处置其他相关善后事宜;3.现场约谈该机构负责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向其宣讲“双减”政策,责令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案例四
事件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
事件详情 近期,接群众反映,位于龙泉驿区大面街道炜岸城三期内存在居民私自开设培训班情况,严重影响居民居住环境。收到线索后,区“双减”办赓即联合街道、社区相关人员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核查,现场有10余名学生正在进行托管服务,暂未发现学科类培训行为;屋内搭建有泡沫海绵墙进行隔音,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不具备托管服务条件,属无照无证违规开展托管服务。
处理结果 1.责令立即停止无照托管服务,签订《“非法办学”行为告诫书》,并退还学生费用,有序疏散学生,做好相应家长工作;2.区“双减”办现场约谈负责人,向其宣讲“双减”政策,责令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立即拆除场地隔音材料、广告等现场布置,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搬空该场地;4.区“双减”办、大面街道将该点位列入重点清单,不定期巡查,持续关注,视情况予以处置,防止违规行为反弹。截止目前,该点位已按要求关停。
案例五
事件地点 达州市通川区
事件详情 9月12日,接上级部门移交线索,通川区教育局工作组对复兴镇慧远艺术培训学校进行暗访核查,现场发现3名教师组织33名学生进行作业辅导和学科类培训。经查,该机构暑假期间招收21名托育学生(收费400元/生)和艺术学生118名,今年秋季招收了33名托育学生(未收费),存在私自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托管服务名义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的违规事实。
处理结果 1.责令慧远艺术培训学校立即撤除教育教学设施,清退所收费用,妥善做好家长解释工作;2.约谈相关责任人,向其宣讲“双减”政策、责令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责令立即撤除违规设立的广告招牌,规范广告宣传行为,做好“一校一招”,严格按照营业执照及办学许可的经营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再以教育咨询和中小学校外托管等名义开展学科培训活动;4.责令退还违规收费8400元。
案例六
事件地点 成都市成华区
事件详情 近期,成华区社区网格员在排查中发现,位于双水碾街道横桥社区辖区内的华宇·阳光水岸小区某住户存在组织义务段学生开展英语培训的情况。依据排查线索,区教育局赓即会同属地街道及相关社区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现场发现该住宅内张贴有培训课程信息、摆放学科培训资料等情况,现场暂未发现有参培学生,该住户涉嫌利用小区住宅开展学科培训活动。
处理结果 1.区教育局会同双水碾街道及相关社区在现场向所涉场所现场负责人员宣讲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政策及相关要求,明确告知其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违规从事学科培训活动,责令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区教育局在现场对所涉场所下发《停止办学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该场所现场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整改;3.区教育局将该场所列入“回头看”重点巡查清单,持续会同属地街道(社区)实施巡查督查。
案例七
事件地点 达州市通川区
事件详情 9月16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通川区教育局工作组前往凤凰头通川区老中级人民法院家属楼301房现场核实,发现通川区润心教育培训学校教师梁某组织34名学生开展奥数等学科类培训活动,已收取16人培训费用15360元。
处理结果 1.对通川区润心教育培训学校及责任人梁某下发《行政执法告知书》,责令其立即撤除教育教学设施,主动销毁培训资料及广告宣传等内容,向其宣讲“双减”政策、责令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要求其清退所收费用15360元,妥善做好家长解释工作;3.约谈通川区润心教育培训学校相关负责人,责令对其教师梁某作出严肃处理,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教育局。